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10日表示,他對鄭文燦涉貪該案無預設立場,也無不當干預。(資料照片/王怡蓁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檢方偵查時後曾將此案簽結,曾任桃檢檢察長、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今天(10日)表示,他對該案無預設立場,也無不當干預。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凌濤今天表示,此案七年之案不查、現在重啟,當時桃檢檢察長、現任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出面承認當時曾簽結一次,同篇法界人士補充「檢方他案簽結不具確定力」,但檢察長都「簽結了」,下屬翻案會否等同翻臉,成本當然不小。
他質疑,地院屢次裁定理由令人費解,稱「卸任市長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
對此,王俊力指出,他在2010年(民國109年)3月起,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就相關案件曾核定簽結1次,且依承辦檢察官當時調查所得而為之決定,他對該案並無預設立場,也無不當干預。又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希各界尊重檢察官的偵辦,勿過度揣測,給檢察官一個合理的辦案空間。(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