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傍晚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日前開會決議,若鄭遭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陳愷巨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11日桃園地院召開第三次聲押庭,經4小時庭訊,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主委邱駿彥今受訪表示,鄭文燦明天起停權3年。
民進黨廉政會日前決議,對於鄭文燦案依「廉政條例」規定予以立案,未來的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鄭文燦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援往例將予以停權3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晚間指出,廉政會認為擔任公職越高,就必須給予更高的要求,假設鄭文燦被羈押,將馬上被停權3年,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依照「廉政條例」就是除名,如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