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12日召開校教評會,進行特聘教授選拔程序,但今年榮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竟未拿到社科院推薦名單,引發爭議。(取自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
台大12日召開校教評會,進行特聘教授選拔程序,但今年榮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竟未拿到社科院推薦名單,引發爭議。有與會人士透露,社科院是全校唯一學院,推薦名單皆是未獲得過傑出獎,獲獎的反而沒被推薦;另外,社科院之後也將檢討特聘教授評審相關辦法。
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日前表示,她雖獲得國科會的傑出研究獎,卻被學院否定具有特聘教授資格,令她不滿直言:「到底目前的審議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據悉,台大社科院的特聘教授選擇標準,皆以獲得「傑出研究獎」列為優先考量;而今年劉靜怡等8位教授,申請爭取這次社科院的3個特聘教授名額,但最後審議委員會卻決定推薦「未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3位教授,反而新科傑出研究獎得主劉靜怡,無法順利獲得推薦。
至於其他院所的特聘教授選擇情況,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與會人士指出,今年台大共20幾位學者獲傑出獎,分布在8個學院。此次選拔特聘教授,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僅在2個學院未順利獲得推薦,其中1個學院是因為該得獎者,去年就獲推薦特聘,因此今年不用提;而社科院卻成為全校唯一學院,推薦未獲得傑出獎的3位教授,反而獲獎的沒被推薦。
與會人士透露,有委員對社科院此次推薦提出質疑,包括院內的辦法將「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等資格列在首條,但卻未落實執行;以及特定系所成員擔任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比例過高,使最後該系所獲得推薦的最多,且多年下來都如此,可見推薦結果有未盡公平之處。
與會人士也說,有委員提出退回推薦名單,請社科院再重新考量,也有其他委員附議贊成,但大會並未同意,推薦名單仍過關;最終社科院提出將檢討特聘教授評審相關辦法,但是實際研究傑出被國家認可者的權益已受到犧牲。(責任編輯:蔡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