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套無人機反制系統採購案,爆出招標文件卻新增要求合格廠商開標後三天內,要將測試系統設備打包送往指定地點保管,遭疑為特定廠商在營造有利條件。(合成畫面/取自DJI、政府採購網、張哲偉攝)
陸軍編列預算9億8963萬8千元統籌採購26套無人機反制系統,將於月底進行開標作業,據指出,因公開閱覽資料是合格廠商完成測試順序抽籤後,由採購單位排定測試時間再通知廠商前來測試;但招標文件卻增改為完成測試順序抽籤後,通過資格審查廠商開標後三天內,都要將測試系統設備打包送往指定地點保管;此舉被多家廠商質疑是否為特定廠商在營造有利條件,提出異議要求將增改條文刪除,但陸軍態度強硬不願修訂,讓整個採購案被影射是內幕重重。
陸軍採購26套無人機反制系統從招商說明會開始就爭議不斷,無論是主、被動雷達偵測距離、POC(最有利標的測評與評選)驗測方式與標準還未有實質的規劃等,雖陸軍蒐整廠商提出的疑義進行修訂,在評審委員也邀集15位產、官、學三方評委共審標案,讓POC更專業更公平。
資料顯示,在今年3月間的公開閱覽招標資料中,「在投標及開標方式的(2)因投標場地受限,廠商無須於投標時遞交概念性驗證所需測試系統,開標當日進行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後,實施投標廠商概念性驗證順序抽籤,待甲方代理人排訂驗測日期後,以書面通知投標廠商於指定驗測場地實施概念性驗證」。
但是在4月底的公告招標的文件中,在該項目修改為(2)因投標場地受限,廠商無須於投標時遞交概念性驗證所需測試系統,開標當日進行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後,實施投標廠商概念性驗證順序抽籤。
增加了第(3)項於開標次日起3日曆天(含)內,乙方(廠商)將測試系統運送至甲方代理人指定地點,由甲方代理人將測試系統彌封(乙方投標之測試系統應妥善包裝,具有防潮及耐震等環境隔絕功能,乙方不得主張甲方代理人保管或運送過程影響測試驗證結果),並以書面方式檢附概念性驗證參測(現勘)人員名冊(包含公司名稱、姓名、職稱、國籍、護照號碼或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由甲方代理人完成人員查核作業後,安排資審合格廠商至大福兵器試驗場現勘。
對於增加規定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廠商開標後三天內,都要將測試系統設備打包送往指定地點保存的規定都認為不合理,據指出,無人機反制系統包括主、被動雷達與干擾系統等電子設備,因俄烏戰爭期間國際多家廠家將設備送到戰場,吸取實戰經驗讓系統更具反制效能,許多設備都被列為輸出管制品,與國內廠商合作前來競標,光是申請輸出許口就要耗時幾個月,因此用排定抽籤順序並安排廠商POC測試時間,若廠商無法在排定的POC時間將系統設備送達,無法競標的責任就在廠商。
但是增列規定卻是要在7月底的三天內將受測系統設備打包送達指定的地點保管,這就壓縮廠商一定要在7月底以前將系統設備運抵台灣;再者,多家國際廠商的系統設備都有專利權,提前放在指定地點保管,若保管期間發生問題又不能究責,這就如同霸王條款;若有心者私下進入保管地點內,偷偷的參考其他廠商的系統設備的情事,這會賠上國防部的聲譽。
雖然4月底的無人機反制系統公告招標後,多家廠商針對此增加規定提出異議,要求刪除,但陸軍態度強硬堅持不修訂,據了解,因時間的壓縮,可能會影響到有實戰且先進系統的廠商會趕不及來台,因此被外界影射是用此規定來排除與國際合作廠商,為特定廠商在營造有利條件。
陸軍官員表示,本案採購計畫於2024年4月29日於政府採購網完成公告招標,即明訂概念性驗證採抽籤順序實施,並非後續增修之規定。
概念性驗證精神係為確認廠商具備裝備基本產製能力,因非同時驗證,為確保全程達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故律定資審合格廠商將參測裝備於規定期限內運交甲方代理人指定地點彌封及儲管。(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