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族群解謎》:揭開平埔、外省、客家、福佬的歷史謎團

葉高華 2024年08月02日 07:00:00
漢人與平埔原住民的通婚有多普遍,是台灣社會一大謎團。(平埔母親和小孩/1871年木柵/維基百科)

漢人與平埔原住民的通婚有多普遍,是台灣社會一大謎團。(平埔母親和小孩/1871年木柵/維基百科)

一九○○年十二月,總督府通告各縣廳進行「關於本島發達之沿革調查」(簡稱沿革調查),理由是:「為了本島住民移住以來變遷的狀態及各民族集散的狀況,需要參考調查。」總督府提供的「街庄社居住民族調查表」樣式,區分泉州人、漳州人、廣東人、熟蕃人,並允許自行增添類別(何何人)。原訂繳交期限為一九○一年三月底,但時間過於匆促,各縣廳皆無法如期完成。其中,臺北縣(轄區為今臺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等縣市)於七月上繳,臺中縣於十月上繳。緊接著十一月時,行政區重劃為20個廳,尚未上繳的臺南縣(轄區為今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縣市)因而無法完成統整。後來,原屬臺南縣的各廳各自以改制前的資料交差,唯東港辨務署的資料付之闕如。各地繳交情況參見許世融的整理。

 

地方官僚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必然得依賴既有戶口簿冊。前文已經指出,舊臺中縣的戶口調查簿載有祖籍訊息,因此能夠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完成「街庄社居住民族調查表」。我們可以確定,至少在中臺灣,泉州人、漳州人、廣東人是祖籍之分。前文提及現存梧棲下魚藔的早期戶簿中,有85戶祖籍泉州、1戶祖籍漳州、1戶祖籍清國、2戶祖籍澎湖、4戶不詳。而根據「沿革調查」,下魚藔有97戶泉州人、1戶漳州人。後者似乎將祖籍清國、澎湖、不詳都歸為泉州,而1戶漳州人則完全一致。

 

中臺灣以外,我曾在小琉球見到一九○一年以後使用的戶籍簿。雖然沒有如同舊臺中縣戶口調查簿的祖籍欄位,但戶主上方空白處依稀可見關於祖籍與來臺年代的鉛筆痕跡,也許就是為了「沿革調查」而補記。

 

柯志明在《熟番與奸民》一書中主張:「沿革調查」係根據語言分類,其中廣東人指的是講客語的客家人。這應該是誤判。我們可以觀察「沿革調查」如何區分祖先來自廣東閩語區的人們,以及祖先來自漳州客語區且仍說客語的人們。

 

韋煙灶在彰化縣埔心鄉的族譜調查發現,瓦磘厝(瓦中村、瓦南村)、徑口厝(經口村)、大溝尾(大華村)的世居宗族主要來自廣東沿海的閩語區。若按照語言分類,這些人不算廣東人。但是根據「沿革調查」,這些地方的人口大多歸為廣東人,明顯是根據祖籍。

 

另一個指標地點是著名的漳州詔安客據點:雲林縣的崙背。當地人直到二十世紀時還通客語,按照柯志明的理解應該算是廣東人。但是「沿革調查」並沒有把他們歸為廣東人,而是根據祖籍歸為漳州人。

 

此外,根據方言差異區分泉州人與漳州人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臺灣多數口音不是純粹的泉州腔或漳州腔,而是泉中有漳、漳中有泉的「漳泉濫」(Tsiang-Tsuân-lām)。其南臺灣的口音更是徹底的混合腔,反映漳泉不分的歷史。若要未受過語言學專業訓練的基層官僚去分辨泉音幾人、漳音幾人,實在強人所難。中臺灣的泉音、漳音之分相對清晰,不過兩者之間也是漸層變化。從泉音核心區往外,泉音愈來愈淡薄,反之亦然。在口音模稜兩可的交界地帶,要如何歸類呢?由此可見,泉州人、漳州人的區分比較可能是根據祖籍而非語言。

 

《熟番與奸民》根據「沿革調查」繪製12幅人群分布圖,用以說明十八世紀的情勢。這實在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因為清代缺乏如此細緻的人群分布資料。不過我們應該謹記在心,二十世紀初的人群分布是十八世紀以來人群分類甚至衝突的結果。衝突愈是嚴重,後來的人群分布愈是壁壘分明。我們可以在臺灣以外其他地方看到類似過程。例如賽普勒斯於一九六○年時,土耳其裔與希臘裔的分布有如馬賽克拼貼一樣交錯。後來的族群衝突使土耳其裔向北方集中、希臘裔向南方集中,最終演變成一邊一族。同理,清代臺灣曾經發生分類械鬥的地方,原先人群分布可能比二十世紀初時所見還要混雜。

 

柯志明既將「沿革調查」中的「廣東人」理解為客家人,於是也將十八世紀史料中的「廣東民人」、「粵民」理解為客家人,以保持一致。如此詮釋的風險不小。事實上,「沿革調查」中「廣東人」指的就是祖籍廣東的人,不一定講客語。即使不得已使用「沿革調查」資料來說明清代人群分布,也不用冒險將十八世紀官員眼中的「廣東民人」、「粵民」推斷為客家人。

 

從制度沿革、人口統計、戶口檔案與調查資料中抽絲剝繭,一一破解關於平埔、外省、客家、福佬的歷史謎團。(《臺灣族群解謎:揭開平埔、外省、客家、福佬的歷史謎團》書封/春山出版提供)

 

一九○三年變革

 

鑑於先前由地方縣廳制訂的戶口調查規則各有不同,一九○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督兒玉源太郎以訓令第104號發布全島統一的「戶口調查規程」。新的戶口調查簿樣式吸收先前臺中縣樣式的優點,也採取固定簿頁。其中,右下角欄位「原籍」應填入「何廳何街庄何番戶」。換言之,所謂原籍只追溯臺灣的地點,不再像先前臺中縣那樣追溯中國的祖籍。按照這套新樣式,總督府不但沒考慮在戶口資料中區分福佬、客家,也不打算按祖籍區分福建、廣東。

 

有意思的是,雖然制度沒有規定,但小琉球的執行者自行在戶主上方欄位寫下祖籍地以及渡臺年分。這些資訊應該是抄自更早期的戶口簿冊,也許稍早前曾用來回報「沿革調查」的要求。

 

種族欄的出現與消失

 

首次人口普查

 

一九○五年,戶口制度發生重大變革,原因與當年舉辦的人口普查有關。時間回到一八九五年,國際統計學會(日文稱國際統計協會)建議各國於一九○○年共同舉辦人口普查,並邀請日本共襄盛舉。此邀約在日本引發迴響,特別是東京統計協會的19名會員共同向國會提出「明治三十三年(按:一九○○年)國勢調查施行請願」。響應的眾議員也聯手通過「國勢調查施行建議案」,交付內閣。從此,人口普查在日本稱為國勢調查。不過,推動國勢調查的進度並不順利,直到一九○二年才通過相關法律,已經錯過一九○○年與各國同步的理想。

 

一九○二年十二月一日,內閣總理大臣桂太郎發布法律第49號,規定每十年舉行一次國勢調查,且一九○五年在帝國全版圖內舉行第一回國勢調查。為此,臺灣總督府請來統計專家水科七三郎,自一九○三年九月開始籌劃國勢調查方針。水科一八六三年生於仙臺;一八八六年畢業於東京共立統計學校;一九○三年八月來臺就任總督府技師。水科相當熱衷統計事務,抵臺不久便創立臺灣統計協會。

 

經過水科的研究,總督兒玉源太郎於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拍版定案:臺灣的國勢調查以警察機關的戶口調查簿為根據。亦即,透過在地的保正與甲長協助,事先將國勢調查的事項記錄在戶口調查簿上。等到正式調查時,調查員只要核對戶口調查簿的記載是否屬實即可。為了確認這種調查方法的可行性,官方於八月十三日起在桃園街進行試驗。結果相當順利,三天內就完成全部調查工作。

 

一九○四年十二月,總督府通令地方,為了準備翌年十月的國勢調查,預先在戶口調查簿追加記入下列事項:

 

副業(相對於本業)

不具者,即盲、啞、聾、白痴、癲癇

纏足者

解纏足者

出生地(僅內地人〔按:日本人〕)

來臺年月日(僅內地人)

住家情形(僅戶主)

持地持家〔按:自有土地與房屋〕

借地持家〔按:租地、自有房屋〕

借地借家〔按:租地、租屋〕

持地借家〔按:自有土地、租屋〕

 

請留意,直到此時,總督府仍未考慮在國勢調查中區分祖籍或語言群體。

 

隨後,因日俄戰爭(一九○四至一九○五)愈演愈烈,內閣總理大臣桂太郎於一九○五年二月十五日發布法律第13號,將原訂當年舉行的第一回國勢調查暫緩,另以敕令訂定舉行時間。臺灣受到日俄戰爭的影響較小,且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本人熱中於國勢調查,因此決定以「臨時臺灣戶口調查」的名義,於原訂時間自行舉辦國勢調查。使用這個名稱的考量是,臺灣人已經熟悉戶口調查,但從未聽聞國勢調查,稱呼前者可避免猜疑。

 

六月八日,總督兒玉源太郎以府令第39號發布「臨時臺灣戶口調查規則」,規定以十月一日零時為基準,調查22個事項,其中包含種族、常用語等去年十二月未要求調查的事項。為此,民政長官後藤新平通令地方,盡速在戶口調查簿追加記入下列事項:

 

種族

婚姻上的身分

本業之地位

副業之地位

常用語

常用以外之語

讀寫程度

不具原因〔按:身心障礙原因〕

國籍

 

然而,參與實地調查的警察紛紛抱怨:戶口調查簿的格子太小,很難寫下那麼多調查事項。為此,警察本署長大島久滿次回覆地方:寫不下時就貼紙條,寫在紙條上。如圖1-3的範例,戶口調查簿貼了許多紙條,記錄調查事項。不過,貼紙條仍嫌麻煩,執行者似乎沒有完全接受這種做法。我在小琉球的戶政機關親眼目睹當年使用的舊簿。當地執行者事先刻好印章,在個人資料上方空白處蓋上「常福種福」等戳記,代表「常用語福建、種族福建」。

 

由於調查事項已事先記錄在戶口調查簿上,正式調查時,平均每戶只需要花5分鐘核對資料。一九○五年十月一日(調查基準日)當天,全島調查進度就完成八成,隔天完成九成以上。首次人口普查大獲成功。

 

什麼是種族?

 

戶口調查簿原本沒有種族欄。直到一九○四年十二月,官方也還沒想到要在人口普查中調查「種族」。為什麼最後關頭會追加「種族」呢?這指的又是什麼?也許,總督府的統計官僚從一九○一年英屬馬來聯邦的人口普查中獲得啟發。沒有普查經驗的他們應該參考了先行者如何在殖民地執行人口普查,尤其是參考同樣存在大量華人的殖民地。當時馬來聯邦的人群分類就叫「種族」(race),粗分為:歐美人、歐亞混血(Eurasians)、華人、馬來人與其他群島人、坦米爾人與其他印度人、其他種族。在華人之下,又細分為:廣東人、福建人、海南人、客人(Khehs)、潮州人、土生(Straits-born)等,與當地「方言群」若合符節。

 

統計官僚將「種族」概念引入臺灣,粗分為:內地人、本島人、外國人。在本島人之下,細分為福建人、廣東人、其他漢人、熟蕃、生蕃。從字面意義來看,福建、廣東是祖籍的分別。不過,統計官僚教導調查員按照現存特徵來區分。在調查開始之前的訓練中,熟悉地方民情的警務人員曾提出疑問:如果祖先來自廣東,但語言、風俗與福建人相同,應如何認定「種族」?總督府的回答如下:「即使有廣東人的歷史,然其特徵不存,已福建化者,應將其視為福建人調查。」這段問答刊行於《臨時臺灣戶口調查諸法規問答錄》中,確認「福建人」、「廣東人」的區分主要按照現存特徵,而不是根據歷史(祖籍)。

 

那麼,所謂現存特徵,主要是什麼?臨時臺灣戶口調查在認定「種族」的同時,也調查人們的語言。調查報告寫得很清楚:「夫言語即種族之徵表也。言語之異同,則表現種族之異同。」報告也提到,調查語言不只是為了瞭解語言,更重要的目的是將語言與「種族」連結起來:「言語之調查,決不可以獨悉得言語之為何,須將連結以言語與種族,而期闡明各種族之言語關係為要,且其為本調查之精神也。」顯而易見,當時區分福建人、廣東人的主要依據就是語言,大致相當於閩南語人群(福佬)、客語人群(客家)的區別。後文還會進一步分析種族與語言的關聯。

 

※本文摘自《臺灣族群解謎:揭開平埔、外省、客家、福佬的歷史謎團》──沿革調查的人群分類/春山出版/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研究題材不受限於學門框架,融合社會學的問題意識與分析方法、歷史學的史料考證、地理學的地理資訊技術,自由穿梭於多個學門。著有《十八世紀末御製臺灣原漢界址圖解讀》(2017)、《強制移住:臺灣高山原住民的分與離》(2023),以及近20篇核心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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