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辯護律師申請均遭駁回,法官裁決所有指控皆成立。(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上月完成舉證。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指控方針對黎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均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並無證據顯示黎在法例生效後有繼續相關行為,即使他有他其節目提及,也只屬評論,認為應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控方卻指黎在《國安法》生效後其立場無變。法官今日(25日)就辯方申請作裁決,並裁定黎所有控罪全部表證成立。
香港01報導。辯方索取指示後表示,黎選擇出庭作供,除了黎外,辯方亦會傳召通訊軟件Signal的專家作供。案件暫休庭15分鐘,讓律師商討何時開始辯方案情。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今早進庭時有向旁聽人士竪起大拇指,法官裁定他表證成立時,黎未有太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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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昨爭議《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深夜,《國安法》生效前,與他人達成協議,刊登某些報導,或和一些機構合作,但當時協議並無違法。該些行為在《國安法》生效後才變成違法,之前的協議亦自動失效,認為控方沒有證據指黎於《國安法》生效後仍串謀犯案。控方卻指證據顯示黎的立場在國安法生效後沒有改變,如他著《蘋果》編採人員繼續原本的編採方針,又叫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國安法後繼續文宣及國際線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