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竊占國土等3案今天宣判。(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於2021年立委補選時遭告發3案,包括沙鹿豪宅竊占國有地、遭揭發後營造買賣假象,還涉嫌詐領助理費用108萬元。台中地院今天(26日)判決出爐,顏寬恒貪汙遭重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則無罪但其胞弟顏仁賢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2021年中二立委補選時顏寬恒遭檢舉告發,其位在沙鹿豪宅竊占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並以借款為名目將4541萬元交予張姓女設計師,並和妻子陳麗凌、苑裡營造負責人林進福共謀,由張女出面向顏購買豪宅。此外,顏寬恒還被控於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用108萬元,由林進福代收,並拿來支付644萬名車瑪莎拉蒂及支付沙鹿豪宅守衛、外傭薪水,及水電開銷,被認定涉嫌貪汙。
檢方認為,顏家沙鹿莊園的建造成本高達8492萬元,媒體質疑有竊佔國土之嫌,才委託張女購買,2周內資金轉移4515萬元,等同5折賤價賣出,成交後張女竟不是所有權人,有營造買賣假象。再者,林進福並非顏寬恒的助理,顏卻詐領助理費108萬元。
對於相關指控,顏寬恒均否認,但檢方認為犯後態度不好,建議從重量刑,詐領的108萬元助理費宣告沒收。(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