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也應闡釋「正當立法程序」

廖國翔 2024年07月31日 07:00:00
並非謂任何議事程序皆得藉口內部自律事項,而規避其明顯重大瑕疵之法律效果。(本報資料照片)

並非謂任何議事程序皆得藉口內部自律事項,而規避其明顯重大瑕疵之法律效果。(本報資料照片)

關於國會擴權法案,近來大家討論甚多,但多數圍繞在實體的爭點,即具體的條文內容是否違憲。但本件還有一個重要的程序爭點,就是立法程序本身是否違憲。

 

本件立法程序瑕疵,大致可以整理為以下五項:

 

一、委員會欠缺實質討論:「委員會中心主義」為過去各黨之共識,即以委員會為中心就議案實質討論。然而,就本次爭議法案,並未於委員會實質討論。藍委排審藍白法案版本時,提案人拒絕說明內容,並且一旦綠委針對條文提出疑義,藍白即以人數優勢直接將條文保留;綠委排案時,藍白則拒絕討論綠營版本,直接提散會動議。

 

二、協商淪為過場:前開委員會保留之法案,依議事程序送黨團協商。然而,藍白拒絕實質協商,導致黨團協商三度破局。於其後院長韓國瑜主持協商時,亦未能討論條文即行散會,於未完成協商狀態將委員會通過的28個草案版本送院會二讀。

 

三、黑箱喬法案:於院會前夕,傅崐萁、黃國昌與翁曉玲私下喬出一個新版本,無人知悉究竟是從28案的哪一案拼湊而成,且黃國昌於5月16日晚間的專訪中稱該版本內容為「最高機密」,於5月17日一早方以修正動議之方式提出,取代前開28個版本。

 

四、未議即決:二讀會是法案出委員會後由全院討論,理應讓全體委員知悉法案內容方進行表決。但5月17日當天,全體委員拿到的仍是28個草案版本,對於藍白欲通過的修正動議版本文字一無所悉,該修正動議版本直至晚上7點才交給委員(會議表定6點結束)。且院長僅宣讀修正動議,藍白即以人數優勢決議停止討論並進行表決,形同未議即決,且根本不知表決之具體內容為何。

 

五、舉手表決:舉手表決固為立法院議事規則所允許之表決手段,但通常僅用於委員會之表決。然而,院會竟決議採不記名舉手表決(已30餘年未於院會使用),且因朝野高度動員下議場秩序混亂,當日多次算錯人數。

 

先前文章曾經介紹過,立法過程是否遵守議會所定程序,原則上屬「議會自律」事項。過去於司法院釋字第342號中,針對國安三法之審議程序爭議,即闡明「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程序,除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其後在釋字第499號解釋則進一步說明修憲或修法程序中出現「重大明顯瑕疵」之判斷標準,包含違反議事規則之情形,「就議事程序而言則指瑕疵之存在已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而違反修憲條文成立或效力之基本規範」,即屬重大明顯瑕疵。解釋文中更強調「公開透明性」的重要,並說明「通過憲法修改案之讀會,其踐行不僅應嚴格遵守憲法之規定,其適用之程序規範尤應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意旨」。

 

然而,這些解釋已經過於久遠,且並未實質說明「正當立法程序」的意涵。實則,「正當立法程序」猶如「正當法律程序」,可由憲法的基本原則及規範面推導。首先,從民主原則,應該可以推導出「保護少數」原則。此處要求國會應保護少數政黨,所說的不是在結果上保障少數,而是要在程序中,確保少數意見的觀點被納入議會的決策過程中;其次,從過去憲法法庭裁判及司法院釋字不斷闡明的「責任政治」原則,亦可以推導出「各政黨於國會中就法案實質辯論的機會應受保障」之基本要求。國會多數政黨固然於安排議程上有主導的權力,但如果透過議程的安排,實質使反對黨無法知悉議案內容,或對議案內容無法有實質表達意見的機會,如此將使反對黨所代表之民意,無法於議會中就具體議案發聲,此除了違反民主原則外,亦違反了責任政治原則,因為如此將使人民無法從各政黨對於議案的辯論,追究政治責任及判斷各政黨表現之良窳。又國會中各政黨應就議案為實質辯論,亦是憲法第63條「議決」的實質內涵,需要先「議」才能「決」,而不是只有表決比拳頭大。從民主原則、責任政治原則及憲法第63條所推導出來的「保護議會少數政黨實質參與」、「就議案實質討論」等,應作為釋字第499號所稱「程序規範尤應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具體內涵,並進而形塑出「正當立法程序」之要求。

 

「議會自律原則」並非立法院的免死金牌,於釋字第499號解釋早已說明:「相關機關所踐行之議事程序,於如何之範圍內為內部自律事項,何種情形已逾越限度而應受合憲性監督,則屬釋憲機關行使審查權之密度問題,並非謂任何議事程序皆得藉口內部自律事項,而規避其明顯重大瑕疵之法律效果」。為了不要讓這些荒腔走板的立法過程,成為將來立法院的新常態,我們期盼大法官於本件憲法裁判中,同時可以說明立法院應該遵循最低限度的「正當立法程序」為何,而不是讓立委們可以挾「議會自律原則」而恣意妄為。

 

※作者為律師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