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盼在任期最後半年作出更多政績。(美聯社)
美國總統拜登29日在提出最高法院改革建議,獲得將代表民主黨競選總統的副總統賀錦麗支持。美國輿論與法學界對此看法不一,但大多意見認為該建議在當前形勢下通過的機會渺茫,短期間難以改變最高法院右傾的結構。
拜登(Joe Biden)的建議包括,呼籲通過憲法修正案,以推翻最高法院裁決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享有總統豁免權。而更重要的是,他要求總統每2年任命1位大法官、任期只有18年,並制定可執行的大法官操守規範。這是美國首位在任總統挑戰憲法賦予大法官終身職與道德自律精神條文的政治性宣示。
對此,保守派的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社論批評,先不提某人(拜登)已奇蹟般在美國政壇待超過半世紀,如今他還尋求對大法官設下工作年限。拜登1987年擔任參議員時,即反對法律原義主義者(Originalism)鮑克(Robert Bork)擔任大法官,但原義主義論者為美國法界主流,在最高法院占上風,這是拜登和民主黨人憤怒和願意摧毀最高法院的原因。
華爾街日報不認為使用「摧毀」字眼太過強硬,但拜登建議在最高法院之外,另設監督大法官的「倫理操守機制」,但事實上大法官已有和司法準則相同的行為準則,拜登要求由外力執行美國司法會議 (Judicial Conference of United States)下的行為準則,而非大法官們自律,這只會讓「政黨介入司法」。
美國修憲不動憲法本文,僅列修正案。大法官改為任期制與最高法院無權處理總統豁免權等變革,皆須提憲法修正案;另設機制監督大法官道德操守可由國會立法處理。美國憲法修正案須國會參眾兩院2/3以上議員提案,或2/3以上州議會要求國會召開修憲會議,最後通過得有壓倒性的比例。
目前民主黨在參議院、共和黨在眾議院都只有些微過半的席次,在這個形勢下,各界多認為,拜登建議不可能成案,僅具政治宣示意義,激發民主黨支持者投票意願。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法學教授施文(Steven Schwinn)指出,拜登的計畫獲得通過的機會「接近零」。他認為,拜登可能是試圖「提高公眾意識」並「將最高法院作為選舉議題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