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憲法法庭尊重立法權 李念祖:大法官已造成憲政「反民主」困境

沈粲家 2024年08月02日 11:37:00
律師李念祖指出,憲法法庭應該要尊重立法自由,若在政黨角力之中做出違憲判決,將造成憲政反民主困境。(陳愷巨攝)

律師李念祖指出,憲法法庭應該要尊重立法自由,若在政黨角力之中做出違憲判決,將造成憲政反民主困境。(陳愷巨攝)

國會改革釋憲案下周二將召開言詞辯論庭,朝野三黨團將如何交鋒攻防,備受社會矚目。國民黨智庫今天(2日)上午舉辦國會職權及憲法法庭裁決影響座談會,找來國內知名法學專家分析此次國會改革修法案,討論司法權與立法權的界線為何?總統國情報告即時詢答是否違憲?及反質詢、藐視國會及人事同意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等。

 

曾在今年4月與大法官因死刑存廢釋憲案交鋒的律師李念祖指出,憲法法庭並不是民意所選出來的機構,在幫民選國會劃定權力界線時,應該要高度謹慎跟尊重立法自由,保留立法權的空間,「若在政黨角力之中做出違憲判決或暫時處份,那就是限縮民意的行使,形成憲政『反民主』的困境!」

 

由藍白兩黨團共推的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案,歷經立法院內朝野激烈衝突、行政院提覆議遭否決之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團共同聲請釋憲,要求針對相關修法條文暫時處分。國民黨智庫今早與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共同主辦「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座談會,邀請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藍委翁曉玲及7位法學專家,共同探討立法權的範圍及憲政架構。

 

國民黨智庫2日舉辦「國會職權及憲法法庭裁決影響」座談會,邀請國內知名法學專家深度分析。(陳愷巨攝)

 

「憲政機構身為不是民選的機構,在幫其他憲政機關劃界時,應該要高度謹慎跟尊重,也要保留立法權的自由空間。」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表示,民主政治是一切公權力施政的起點,行政院身為非民選機構,負責執行民選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沒有國會正常運作,不可能有正常民主國家的運行。李指出,司法應積極地保障人權,但要極簡地為憲政機構劃界,憲法法庭若沒有十足把握修法或立法違憲,就不應該輕易為立法權劃界,「立法寫得好不好跟違不違憲是兩回事,憲法法庭只能裁決是否違憲。」

 

李念祖說,現在朝野之間高度政治角力,憲法法庭作為最後法治守護者,不應該過度介入政黨角力,這樣只會傷害憲法法庭的公信力,民主國家在立法院形成多數意見,國會多數才能形成民主正當性。李強調,今天行政權跟監察權認為被立法權侵犯了,如果憲法法庭直接做出違憲處分或暫時處分,那就是限縮民意的行使,形成「反民主」的困境。

 

李念祖認為,朝野高度政治角力,憲法法庭作為最後法治守護者,不應該過度介入。(陳愷巨攝)

 

「台灣現在就是處於專制獨裁的體制之下!」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痛批,立法委員代表人民在國會行使監督權及立法權,只要不違背憲法,就擁有很廣泛的自由,比行政的裁量權還要大,行政機關只是代表總統來接受人民監督,如果行政權不願受到立法權監督,那就是專制獨裁的國家體系,人民權利將被不斷矮化。

 

陳清秀批,如果行政權不願受立法權監督,就是專制獨裁的國家體系,人民權利將被矮化。(陳愷巨攝)

 

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則分析,總統府、行政院跟監察院認為自己的權限受到立法權侵犯,憲法法庭受理後做出修法案暫時處分裁決,凍結相關修法案,裁決的關鍵在於「有沒有人民基本權利跟重大公益受到不可回復的損害」。楊指出,憲政機關之間的互動問題,根本不算是重大公益受到難以回復的損害,若法律真的窒礙難行,那就用修法來回復就好,不應該用法律的「事前審查」原則,強加「不可回復損害」罪名在國會改革修法案身上。(責任編輯:殷偵維)

 

楊智傑認為,憲政機關的互動問題,不應該強加「不可回復損害」罪名在國會改革修法案身上。(陳愷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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