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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慘了! 誣陳時中貪1億美金要賠300萬還被起訴

上報快訊/高陸 2024年08月22日 12:53:00
吳子嘉日前遭判賠陳時中300萬元後,今天又遭檢方依加重誹謗起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吳子嘉日前遭判賠陳時中300萬元後,今天又遭檢方依加重誹謗起訴。(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5月公開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靠新冠BNT疫苗貪了1億美元」,最後遭判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刑事部分,北檢認為吳子嘉消息僅來自他人討論傳聞,竟公開損害蘇、陳名譽,身為媒體人更應該知道,發言前應合理查證的義務,今天(22日)依加重誹謗起訴吳子嘉。

 

起訴內容提到,吳子嘉前年8月20日在YT頻道「董事長開講」中,表示政府採購BNT500劑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送給台灣的數量相同,但合約總計差了1億美金,還稱「如果合約成功陳時中跟蘇貞昌這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而吳子嘉8月21日、9月11日又在該頻道稱「貪汙是要坐牢的喔」等相關言論。

 

去年5月20日,吳子嘉又在中天電視的LIVE節目中表示「中華民國政府跟BNT德國的公司買了採購的合約,付了訂金,然後合約變成凍結掉,然後為了要遮羞,為了要掩蓋這個事實,居然合約封存30年」,「可以證明說,蘇貞昌的政府確實在採購這個合約後,實際上有碰觸到犯法的行為。」又將片段上傳YT,最後遭蘇貞昌、陳時中雙雙提告。

 

偵方偵訊時,吳子嘉表示他的消息來源是上海復星公司在台一名代表與上海復星一名經理討論台灣疫苗採購價格時的對話,他已進行查證,認為合約價格不合理,才認定陳時中貪污。

 

不過檢方認為,吳子嘉唯一消息來源最後輾轉被證實只是「耳聞」,吳子嘉未再透過其他管道確認,難認善盡查證義務。

 

檢方指出,吳子嘉目前在全國有超過10件妨害名譽民刑事訴訟,身為媒體人本應清楚,發言前應合理查證義務,卻只以從事環保工作的王秉豐所提供的對話紀錄,消息來源內也有提到「據聞」、「市場傳聞」等字眼,吳子嘉具有誹謗的真實惡意,依法起訴。(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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