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指責Uber違規傳輸駕駛個資數據,祭出巨額罰款。(資料照片/張家維攝)
荷蘭資料保護局今天(26日)代表整個歐盟,對美國叫車平台「Uber」開出2.9億歐元(約103億新台幣)罰款,理由是Uber違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將歐盟Uber駕駛的個資送到美國,持續時間超過2年。
美聯社報導,荷蘭資料保護局(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PDA)表示,根據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任何企業若欲將歐盟境內的用戶數據儲存在歐盟以外的地方,通常必須採取額外的措施,而Uber沒有滿足GDPR的要求,且「情節十分嚴重」。
PDA進一步指出,Uber於2021年8月起,在合約中不再適用使用標準契約條款,導致歐盟的Uber駕駛個資未受到充分保障,直到去年年底,Uber啟用新版的「隱私盾」(Privacy Shield)規範,才結束違規行為。
Uber反對PDA的指控,表態將會上訴,並指2020年歐洲法院認定,原版隱私盾,也就是允許個資回傳美國的協議無效後,直到去年底以前,歐洲與美國存在「高度不確定性的3年」,而這3年間,Uber沒有違反GDPR的情事,PDA做出「有瑕疵的決定,不成比例的罰款」,是完全不合理的。
此事件原由170名法國Uber駕駛檢舉,由於Uber歐洲區總部設在荷蘭,因此PDA成為代表歐盟進行此調查的機構。
這並非DPA首次開罰Uber,今年1月,Uber被控沒有公開保留駕駛的個資儲存時間,以及將個資傳輸到哪個歐盟國家,因此遭到罰款1000萬歐元(約36億新台幣)。
Dutch watchdog fines Uber $324 million for alleged inadequate protection of drivers' data https://t.co/p9nHUY01Ju
—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August 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