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2年,淩晨法院開庭以2800萬裁定交保。(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時任桃園市長任內,就土地開發案涉貪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至今已邁入第48天。桃園地檢署27日下午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等11人,並對鄭文燦具體求處重刑12年,其中鄭文燦等5人收押中。
桃園地方法院漏夜開羈押庭,認定鄭有逃亡之虞,但審酌案情等情形無羈押必要,28日凌晨裁定2800萬元交保,並命其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住所,以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接觸同案者。(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