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前執行長林祖儀涉嫌侵占公款2106萬餘元遭起訴。(擷取自林祖儀臉書)
網路媒體沃草前執行長林祖儀遭控,在職期間偽造股東會議紀錄向銀行貸款,涉嫌侵占公款約2106萬餘元。台北地檢今天(28日)偵結,依業務侵占、背信、違反《商會法》、偽造文書等4罪起訴林祖儀。另外,助理吳星澄也因涉犯偽造文書被起訴,但檢方考量吳坦承犯行,因此建請法院宣告緩刑。
檢方指出,林祖儀於2015年6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擔任沃草公司執行長,沃草公司未設置董事會,實質股東僅有「米迪企業有限公司」。然而,林祖儀基於侵占犯意,陸續將沃草公司帳戶內的款項,匯款給好滴公司或他名下帳戶,好滴公司再開立不實發票給沃草公司,前後共侵占約2106萬元。
檢方還查出,2019年間,林祖儀假借「專案開發款、貝殼放大行銷、真世代行銷顧問」等名義並開立不實發票,將147萬餘元匯入他私下成立的空殼公司「好滴有限公司」帳戶。甚至以沃草子公司「沃草多媒體有限公司」名義,假借委託一家科技公司進行「網站開發、金流百科」專案,將142萬元款項侵吞。
至於偽造部分,檢方還發現,2017年間,林祖儀及吳女還涉偽造股東會議事錄,向銀行申請貸款獲貸59萬餘元連同沃草該帳戶內,其餘款項共62萬餘元,全都轉匯到自己名下帳戶。而後檢方又查出吳星澄於2020年9月的股東會議上,偽造米迪公司代表人徐元春的簽名,以此創造徐元春同意授權林祖儀以沃草公司名義向銀行借款400萬元的假象。
此外,林祖儀還涉嫌以採購電腦及3C設備名義,動用公款購買電腦、手機贈與吳星澄。由於林祖儀已將款項歸還《沃草》且超過侵占的金額,檢方因此依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祖儀。吳星澄僅涉犯偽造文書罪嫌,檢方認為她坦承犯行,未來於法院審判時若仍坦承不諱,將建請法院宣告緩刑。(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