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布7名大法官提名人名單。(張哲偉攝)
就在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京華城容積爭議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發動搜索與約談的這一天,由蕭美琴副總統以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的身分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被提名人,正副院長分別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張文貞、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以及其餘五位分別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以及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
前項名單公布後,不出意外的國民黨和民眾黨發出聲明表示酬庸意味濃厚,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並將砲火集中在張文貞教授與姚立明教授:前者因為擔任國會濫權違憲法案的專家鑑定人,後者則因為曾經擔任賴清德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不過先跳脫出黨同伐異,淺碟政治攻防語言的制約,或許我們從更深入的一面來仔細分析這一次的提名名單,若獲得立法院同意通過,對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將產生何種意義和影響?以及從賴清德總統的角度,他認為目前的憲法和司法遭遇到什麼樣的挑戰。
首先這一次提名的最大亮點,是最高司法機關的性別組成。除了首度提名女性擔任司法院院長之外,更在七位之中提名三位女性大法官被提名人,相較於總統已經由蔡英文總統作為首位女性總統,而監察院已經分別由張博雅與陳菊擔任過女性院長,在行政院、考試院與司法院至今仍未出現女性憲法機關首長,甚至卓榮泰內閣的組成,一開始也被輿論質疑女性閣員比例過低,因此是性別發展倒退的「老綠男」內閣。其實,若我們回顧從台灣民主化開始後的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歷經施啟揚、翁岳生、賴英照、賴浩敏等院長,先不說為何院長不曾出現女性,光是歷年來的女性大法官即已寥寥可數。自1990年起算,至今僅有范馨香、楊惠英、彭鳳至、徐璧湖、許玉秀、陳碧玉、黃璽君與黃虹霞等女性學者、法官與律師擔任過大法官,占每次大法官會議之名額至多不超過三位,這個女性稀少的現象至「許宗力法庭」時代,才逐漸提高至五位,相較於女性法律人在法律的各階層審、檢、辯、司法人員和高階文官早已掌握半邊天,司法院大法官的性別比例現象反而顯得非常保守。
因此,賴清德總統在這一次的大法官提名,便深具重要的性別意義-一旦三位新女性大法官獲得立法院同意,再加上原來的八位大法官中已有四位女性大法官,則「張文貞法庭」之憲法法庭的性別比例將達到七位女性大法官,接近總額十五位大法官的半數而為史上最高,這無疑是我國憲政運作的一個歷史里程碑,慢慢趕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大法官的性別比例。
再者,國民黨批評有6位來自學界,只有1位是行政法院出身,學界中也都沒有民事法學者,過度偏向學界象牙塔裡的憲法法院,恐怕會離人民越來越遠云云,這樣的論點可能沒有仔細分析目前憲法法庭大法官的組成背景與學術領域。事實上由於即將卸任的七位大法官中,有三位公法學者與一位民法學者,而繼續在任的八位大法官中,謝銘洋與陳忠五是智財法與民法學者,呂太郎、楊惠欽、蔡彩貞、與朱富美均為法官與檢察官資歷,因此從憲法法庭的資歷和學術領域多元平衡的角度,反而亟待補強的即是公法學者與刑事法學學者。所以本次七位被提名人當中,何賴傑教授與陳運財教授即為知名之刑事訴訟法學者,而張文貞教授、姚立明教授、廖福特教授與劉靜怡教授,即屬於公法與國際法學者,其正是補強憲法法庭大法官組成的多元與領域平衡。
若觀察總統府就本次七位提名人選所具有的學術專業領域和社會服務參與,除了王碧芳法官擔任審判職務並熟悉憲法訴訟運作而獲得提名之外,筆者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名其餘六位被提名人,其所關心的主要在於「司法改革」與「中華民國憲法與主權地位的保護」,並且讓青銀世代協作來推動前面的工作。「司法改革」是蔡英文總統任內的未竟之志,也仍是民怨的主要來源。而有關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主要在於刑事司法體系與運作的改革與整備。目前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以及法官、檢察官的過勞,再加上國民法官制度的初始運作,以及有關被告憲法權利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的制度與觀念,都糾結在刑事司法制度的資源分配與調整,無論是司法行政業務,或是不斷進入憲法法庭的刑事司法議題案件,早就是目前司法院最繁重的挑戰,因此這也就是必須補強刑事司法領域的學者,並由曾經參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並具有國際比較法制經驗的青年女性學者張文貞教授來擔當。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與主權地位的保護,則是在中華民國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全方位的銳實力入侵時,中華民國以「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要如何應對與防禦?「抗中保台」與「主權互不隸屬」不是政治上的語言攻防,而是「憲法的自我防衛」-也就是若要避免敵對力量「以你的民主方式來毀滅你的民主」,則國家公權力在採取防衛和對抗的手段上,就必須在憲法框架下採取更為細緻和精巧的法律策略與手段,平衡人權保障和國家安全的需求;而台灣的民主運作,也必須有自我糾錯和療癒修復的能力,去解決過去歷史累積的問題與矛盾,也才能有底氣去對抗威脅台灣民主體制的境外勢力,這些都需要憲法理論、人權法制和其他新興憲法議題的深入思考。
具體地說,在目前台灣所處的國內外現實環境下,憲法法庭未來將會繼續面臨「轉型正義」、「人權保障與國家安全」,以及面臨攸關國家生存的「氣候變遷」與科技發展的「數位治理、人工智慧與資訊隱私保障」等諸多憲法議題的發生與爭訟,而廖福特教授與劉靜怡教授,正是目前國內專精國際人權法制與最前沿資訊科技法制的權威學者,因此他們的被提名,正足以說明當憲法法庭面對劇烈社會變遷和科技發展所即將帶來的各項法制挑戰時,是否有好手加入來做出最佳的憲法回應。
最後,或許最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姚立明教授,因為過去他出現在公眾視野給人的形象,大多是曾擔任新黨立法委員、倒扁紅衫軍副指揮以及政論節目名嘴,是屬於在「政治系統」而非「法律系統」的人士,因此除了藍白陣營之外,部分綠營或台派人士也批評賴清德總統的提名,根本就是赤裸裸的酬庸選戰功臣。不過換個角度想,基於許多從事政治工作,在江湖上走跳必然具備的常識與政治判斷,一個必然會被批評的人選,賴清德總統為何堅持提名?
事實上,其實大多數所不知道的,是姚立明教授在1980年代留學德國攻讀法學博士的學術背景,其與許宗力教授、蘇永欽教授和陳新民教授等大約同一個時期在德國求學,除了具有流利的德文能力之外,更是當時極少數以「憲法理論」作為博士論文主題的台灣留學生,在返國後先任教於中山大學,並曾經參與李登輝總統的修憲工作的幕僚諮詢,之後則離開國民黨加入新黨並擔任立法委員,而後又退出新黨以無黨籍參選而落選。
筆者在碩士班開始受業於姚立明教授的時候,正是他退出新黨而獨立參選落選,甚至中山大學教職不保的人生低潮時刻,但才讓我認識他到不是公眾政治人物的那一面,而是一位學養俱豐的憲法學者,引領我進入憲法學領域的堂奧之中。在多年受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姚老師曾經討論和說明當時「一中兩國」和「憲法修憲界限」的理論基礎,沒想到在純粹的研究所課堂討論,竟在一年後李登輝總統宣布「特殊國與國關係」出現,以及後來的國民大會代表延任修憲案,最後透過違憲審查來進行救濟,令我不得不感嘆老師作為「先知」。但是過了二十年,筆者也才能領悟到所謂的「先知」,其實就是具有一貫的理論訓練和價值堅持,並據以作出專業判斷的公共知識分子。因此,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以及中華民國憲法如何自我調整和變遷以適應當前的需要,持續整合台灣社會為一個堅實的「自由民主政治共同體」,均需要從憲法理論上去思考可行路徑與憲法訴訟的個案,這是筆者認為姚立明教授長達三十年的政治參與經驗與理論訓練被賴清德總統選擇的主要原因。
平心而論,司法院大法官並不是「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優閒職位,近年來憲法訴訟的公開審理過程和處理大量的重大爭議案件,其實都說明這個職位是守護憲政民主體制,任重道遠的硬底子工作,求官酬庸是絕對不適合的。而憲法法庭判決的正當性和權威性,不是取決於不要是總統的朋友,或是只會罵總統的學者來擔任大法官,而是取決於憲法裁判的審理程序和裁判品質,是否有完整服人的論理,以及精確地回應聲請人與社會需求,最後定分止爭,引領社會往文明的方向繼續前進。而目前中華民國的憲政民主體制,不論是內部社會經濟或是外部安全與主權,也正在面臨嚴酷的挑戰。因此這一次的提名,除了呈現出賴清德總統對於司法權運作,應具有高度的性別意識外,也意識到在未來即將來到的,對司法院和憲法法庭的嚴峻挑戰,而這一份名單就算可能面對批評和藍白所控制國會多數的反對杯葛,而他也必須表達我們必須面對的意志。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