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凌晨裁定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當庭釋放無保請回;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陳愷巨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聲押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汙、圖利等罪嫌。不過,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今凌晨3點宣布裁定結果「大逆轉」,將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跌破不少人眼鏡。
對此,北院說明裁定理由,直指北檢所提出的事證尚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且該案雖於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但柯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不能認定柯主觀上有構成圖利罪及受賄罪共同要件「明知違法」情形,認定柯犯罪嫌疑不重大, 因此將其當庭釋放。
柯文哲當庭釋放「無保請回」的消息傳出後,聚集在北院外頭守候的現場支持者士氣大振,情緒激動地大聲振臂歡呼,並高喊「北檢道歉」,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聽也落淚向群眾喊話,表示將會由柯文哲來向大家表達感謝。面對北院裁定結果,北檢將提抗告,接下來雙方勢必將進入第二回合攻防戰,宛如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案戲碼,恐再度上演。
針對柯文哲無保請回理由,北院表示,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就系爭20%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不過,北院表示,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系爭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文哲明知系爭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柯文哲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即北檢)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責任編輯: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