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京華城弊案,台北地院今凌晨3點裁定羈押禁見,彭的律師將提抗告。(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針對裁決結果,彭振聲辯護律師李岳洋表示,「由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進一步討論」,不過他也強調,將會提起抗告,並透露彭振聲「蠻難過的」,且彭對於羈押裁定結果也感到訝異。
回顧整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偵辦過程,檢廉查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022年向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收賄至少4740萬元,上月27日準備從桃園機場出境遭境管,隨後又轉往台中機場出境,遭質疑有逃亡意圖,廉政署立即派出廉政官前往台中機場將應曉薇拘提到案。
檢廉後續也大動作搜查應曉薇、沈慶京辦公室及住所等地,並帶回沈慶京,檢方認定應曉薇、沈慶京、及應的助理吳順民均涉案重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行賄罪,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並審酌賄款高達4740萬元,且京華城因違法容積而獲有上百億元的利益等情,向法院聲請應等3名被告羈押禁見獲准。
北檢也查出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在京華城案中,將容積率放寬至840%,上月30日約談柯文哲、彭振聲到案,31日晚間依《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對柯文哲、彭振聲押禁見。
台北地院昨晚針對聲押柯文哲部分召開羈押庭,經過3小時開庭後,緊接著就彭振聲部分進行開庭,並於凌晨3點宣示裁定結果,柯文哲部分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要件,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裁定無保請回,至於彭振聲則收押禁見。(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