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及新光金合併引發股東不滿提告,傳聞檢方已掌握關鍵錄音檔正全力偵辦中。(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2888)在上月22日通過換股合併計畫,宣布2大金控將合併,引發各界關注。不過「新新併」卻一波多折,除了傳出中信金欲「搶親」外,近日又傳出「內鬼風波」,有股東認為新光金早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滲透,憤而提告;而北檢也傳掌握關鍵錄音檔,目前正偵辦中。
對此,台新金稍早發出聲明,強調一切遵守「金金分離」的規範,與新光金是2家獨立的金控公司;而遭指是台新金關係企業的「新勝公司」,也發聲明駁斥「內鬼說」,並強調所謂的錄音黨是惡意竊錄、剪輯,將依法提告。
新光金在上月的董事會中針對是否與台新金合併投票,結果15名董事中,有11名投下同意票,僅有3名董事反對、另1人棄權,並正式宣布兩大金控合併,但此舉卻引發部分股東的不滿,認為台新金的收購價11.68元太低,讓股東蒙受2、3成的損失,並質疑新光金已遭台新金滲透,憤而提告。
據《鏡週刊》報導,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擔任董座,而嘉浩公司同樣也指派吳東亮的妻子彭雪芬,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而新勝又獨資成立一家「新柏公司」,2家公司共持有新光金3.006%的股份;新柏公司再指派魏寶生、吳東明、洪士琪、林敦仁等4人到新光金擔任董事。
有股東認為,吳東亮此舉已經是為反「金金分離」的原則,實質上透過嘉浩公司同時控制台新金和新光金,導致新光金不僅同意合併,還主動讓利給台新金,不接受條件較好的中信金,讓股東們蒙受損失。
而《鏡週刊》也報導,檢方接獲報案也展開偵辦,更掌握了吳東亮承認魏寶生等4席新光金的董事是他指派,若證據屬實,吳東亮恐怕涉背信等罪嫌,北檢目前全力偵辦中。
而新光金的小股東近日也組成自救會,昨天也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台新金收購價過低、吳東亮實質控制新光金董事會、違反金管會「金金分離」等3項不合理處,呼籲金管會能秉公處理此事,讓併購案回歸市場機制。
對此,台新金發出聲明,強調一切遵守「金金分離」原則,而《鏡週刊》的報導均非事實,台新金與新光金是2家獨立的金控公司,而新柏公司在新光金的4席董事也非台新金負責人的關係人。
新勝公司稍早也發出聲明稿,強調身為新光金的鼓動,依法可行使提名、選舉及參與表決的權利,與「金金分離」完全不衝突,同時譴責阻撓、並刻意抹黑「新新併」的人士,並指所謂的「錄音檔」是惡意竊錄、剪輯編造,將會提起誣告、妨害秘密等訴訟。
一、 金控公司負責人及關係人有關「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
二、 有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
三、 值此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合意併購進行之際,謹請各界自律,
一、本公司身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 之股東,依法行使提名、選舉並參與表決之權利,為 憲法及法律明文保障股東權之行使,與金金分離之行政監管完全無涉,更為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所明定之權利,亦無利害關係迴避之適用。
二、 本公司強烈譴責若干人士為阻撓進行中之併購案件,無視法律規範且刻意扭曲抹黑,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趁隙扭曲煽惑集中市場之交易秩序,且以明知不實之事項恣意興訟。本公司前顧及家族公司舊誼,百般容忍,一再呼籲其等應對法規範之遵循 及市場秩序之維持妥為自重,詎竟仍不知幡悔,仍屢屢恣意侵害社會法益擾亂市場秩序,本公司刻將依證交法、誣告及妨害秘密及隱私等刑責之規定,予以最 嚴厲之刑事告訴追究,以遏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 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穩定。
出稿時間:10:34
更新時間: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