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兩個字,徐自強用20年時間說完 。(攝影:李昆翰)
若真相迷離又該如何相信?希望20年這場夢能到今天可以趕快醒過來。
徐自強是一位被關了16年的冤獄當事人,也曾經是一位面臨槍決的死刑犯,不懂法律的紀錄片導演紀岳君則在因緣際會下展開長達5年的拍攝之旅。
因為1995年的一起擄人勒贖撕票案,徐自強被其中的兩名嫌犯指稱為幕後主使,而在沒有犯案的直接證據之下,他在獄中度過了16年的歲月。漫長的審判過程中,70多位法官認為他有罪,曾7度被判處死刑、2次的無期徒刑,官司纏訟了21年之久。即便身處人生絕望深淵的徐自強,在面臨審判前仍說「我相信人,我相信人會改變。」終於在2016年的更九審獲判無罪。
一路走來徐自強辛苦地做著生死交關的人生練習題,而在這場尋求真相的旅程中,導演也將帶領各位觀眾來面對另一道關於人性與信念的練習題。
導演的話
第一次聽聞徐自強故事是在2012年4月,即使許多人說這是冤案,但在了解各方說法之前,我仍無法相信,他是冤枉的。
徐自強出獄之後,我開始介入聽他說自己與共同被告的關係、如何捲入此案,我聽不出任何破綻;且在檢警提出的證明中,也找不到任何足以證明他涉案的直接客觀證據。
當知道的越多,我漸漸發現問題不在徐自強。檢警問題很大,三級三審的司法體制也有缺陷,但最大的問題,是我自己。
我透過網路資訊、媒體報導所建構的形象來拼湊、評斷這個人,這個先入為主的想法,即「有罪推定」,這是許多人共同的心態,而正是這種心態,讓徐自強被關了16年、被判7次死刑、一度死刑三審定讞,蹉跎了20年的歲月,這20年不只是徐自強的練習題,更是我們應該一起面對司法改革的練習題。(上映日期:2017/08/11)
※導演早期為影像行動者,藉由影像參與許多社會運動關注都市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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