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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錫堦:學瑞典 台灣「水清無魚」貪汙文化可休矣

簡錫堦 2024年09月06日 07:00:00
瑞典因為法律保護揭弊者,人人勇於揭發,想要一手遮天暗度陳倉談何容易。(維基百科)

瑞典因為法律保護揭弊者,人人勇於揭發,想要一手遮天暗度陳倉談何容易。(維基百科)

我國高官一再爆出貪腐事件,不分政黨都有人涉及貪汙案,政黨死忠支持者,認為貪汙者是被陷害的,是政治黑手介入的冤案。口水節目趁機加油添醋,誤導真相,有如連續劇「成為茶餘飯後的娛樂」。更有年輕人追隨者認為因政治明星「被誣陷」,心灰意冷跳樓身亡,令人唏噓。

 

國際透明組織每年公布清廉印象指數(CPI),丹麥、芬蘭、紐西蘭、瑞典、新加坡、挪威被認為是世界上腐敗程度最低的6個國家,我國一直排在30名左右浮沉,最佳為25名,在亞洲評比遠落後新加坡、香港、日本之後。台灣俗諺:「水清無魚,當官清廉吃飯澆鹽」,貪汙因而無法斷絕,成為官場的習性與日常。包容貪汙好像是台灣人情文化之一,

 

馬前總統擔任臺北市長時,遭檢舉以特別費中飽私囊,被查到一千五百張、總額近八十萬元的可疑小額發票,而將馬市長起訴。最終由立法院以「歷史共業」為由,修改《會計法》,為馬市長除罪,順勢幫政務官、大學教授等總計六千五百多人解套。台灣一再以「歷史共業」替官員脫罪,成為「貪汙無罪」的代名詞,貽笑國際。

 

2014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選舉及縣市長選舉,又稱九合一選舉,臺北市長柯文哲在選後驚覺,競選支出竟逾一億四千萬元,比預期多了六千萬元,選舉需花這麼多錢,不啻醞釀政商關係的溫床。他說:「現在的政商關係很高雅,是用刀叉吃人肉。」一語道破金權政治的嚴重性。沒想到柯文哲任內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從392%提高為840%,被質疑圖利京華城,他說圖利有何罪?被民眾告發,掀起了一場政商風暴。

 

為了防止有對價關係的賄賂,許多國家都有法律來制約政治獻金,對企業和個人捐款訂定上限。然而,2014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政治獻金上限」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自由權」,往後美國的政治獻金將無上限。保守派大法官認為,獻金限制違背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精神,抑制言論自由,且對解決貪污和賄賂問題並無助益;自由派大法官布瑞爾則指出,這項裁決將鼓勵舞弊。軍火商、石油商及金融巨賈都可公然投資政客,大搞政商關係左右政策,恐加速金權政治的危害。

 

歐洲的民主國家如德國、法國及英國,對政治獻金管制極為嚴格,不但依選區公民數訂定政治獻金上限,還要即時完全揭露,違法者將受到重罰,甚至使當選無效。德國和法國規定,候選人須設捐款專戶,由專業經理人經手收支並監督管理。瑞典、丹麥、挪威和芬蘭實施「公費選舉」,政黨、候選人文宣、活動都由政府公平補助,幾乎不曾發生政商勾結影響政策情事;參政者不需要大量募款,才能落實參政權的平等。

 

瑞典追求平等均富、互助團結的福利制度,以及不必為金錢煩惱的社會文化。縱然貪汙最高僅判四年徒刑,但失去榮譽和信任,處於這樣的社會,無異於被判死刑。他們官員只要被揭發貪小便宜未繳電視收視費、非法雇用外勞都立即辭官,瑞典副總理莫納薩琳只因用公卡刷購巧克力、香菸,被檢舉後立即下台。不像台灣要等到判決確定才辭官,有時判決拖延,等到他任期「圓滿」。甚至貪汙者仍遊走媒體當名嘴、上電視「開講」批評政府,都沒羞恥心。

 

我國2005年《政府資訊公開法》通過進20年,因未設主則機關,也未對官員違反公開的懲罰。我去找當時的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他坦白對我說,這樣政府會綁手綁腳,一再推託不敢改革。至今該法僅聊備一格,和中國的《政府訊息公開條例》一樣無法有效公開,黑箱層層,是在為貪汙隱蔽罪行?

 

瑞典所有人的報稅資料都可上網閱覽,也可舉發報稅不實、逃稅。甚至查國王繳稅情況,公務員買房要登報,坪數價格,子女就讀學校。公務員想用特權取得好處都不敢。資訊透明人人相信政府不會貪汙,所以都願意繳較高的稅來支持社會福利。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十三條,強調締約國必須建立「揭弊者保護的法制」,守護公益的最後防線。也就是「吹哨者保護條款」,瑞典因為法律保護揭弊者,人人勇於揭發,想要一手遮天暗度陳倉談何容易。立委提案《吹哨者保護法》,行政部門消極應對。兩年前雖提出行政院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卻採消極性保護,無法鼓勵積極舉發,且兩大黨技巧性拖延,重重阻礙。

 

我國要走到清廉國家,須巨棒敲醒鄉愿文化,學瑞典建構幾乎無貪汙的公民社會。資訊公開要落實,立法保護吹哨者,讓貪圖僥倖者沒機會。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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