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支持者可以說相信被告清白,可以說支持被告辯護的權利,但不需要羞辱前人經過無數努力得來的正當法律程序。(資料照片/攝影:陳愷巨)
有位教主被羈押之後,教團的幹部出來宣稱:「這是長期的抗爭,不僅是個人清白,是對抗新威權體制對臺灣民主的傷害。」
要堅稱教主清白,我尊重。
不過,說什麼「對抗威權體制」?
在威權體制的時代,檢察官對被告想押就押,不需要經過法院審查。這個情況距離現在並不遙遠,在民主化初期猶然。直到1995年大法官對此宣告違憲(釋字第392號解釋參照),促成刑事訴訟法1997年修法施行,才讓羈押權回歸法院。
換句話說:在威權體制之下,要不要把被告送進看守所,就取決於檢察官一念之間;被告在羈押之前,連上法庭為自己辯解的機會都沒有。更何況,檢察官都還算是常規執法體系的一環了,威權體制有太多不用透過檢察官的方法,就可以把一個人直接關押,甚至永遠消失。目前的正當法律程序,是無數人用血淚、生命去換來的。
然後,現在經過漫長的法庭攻防,法院裁定羈押被告,之前甚至還有一次裁定無保請回,就有人出來說是「威權體制」?
如果這叫作威權體制的話,不知道以前是什麼?
你可以說相信被告的清白,可以說支持被告辯護的權利,但不需要這樣羞辱前人經過無數努力得來的正當法律程序。
至於還有一些信眾在揣測「政治介入司法」云云,我這樣說好了:一個連國慶活動設計都沒辦法照自己意思安排的政府,是要指望他們有本事介入司法到什麼程度?會不會太瞧得起他們了?要是這個政府真的這麼神通廣大,現在怎麼會是這個局面?
再者,就算只從政治利益的角度談,羈押教主是否符合執政黨的最大利益?還真的未必。姑且不論他們沒那個介入司法的本事,縱或有之,也不見得有看到教主被羈押的動機。
倒是那些打著勤王旗號的教團幹部們動機十足。我話不想說得太重,點到為止就好了嘿。(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