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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拉北市府背書京華城 李四川:符合程序但沒說合法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9月09日 11:10:00
李四川強調都發局1月的新聞稿,僅稱京華城案符合《都市計畫法》程序,並沒有說合法。(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李四川強調都發局1月的新聞稿,僅稱京華城案符合《都市計畫法》程序,並沒有說合法。(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民眾黨日前發布聲明指出,北市都發局今年1月曾對外稱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認為北院裁定有瑕疵。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天(8日)回應,當時都發局新聞稿是稱京華城案符合《都市計畫法》程序,市府也沒有說合法,至於是否適法,仍待法院判決。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民眾黨日前提出監察院1月糾正柯市府自創20%容積獎勵涉及違法時,北市都發局強調3項容積獎勵合計20%,符合《都市計畫法》法令程序,擬藉由北市府說法,質疑北院裁定有瑕疵。

 

李四川昨天代表市長蔣萬安為台北市聯合婚禮擔任證婚人時,接受媒體採訪,對於京華城案,北市都發局今年1月的新聞稿是否在替京華城背書,李四川表示,該新聞稿只是說明程序,說明京華城該有的公開展覽、該有的都委會,都有依程序辦法,並強調外界討論都更容積獎勵的適法性,市府沒有說合法。

 

李四川進一步說明,都發局當時的新聞稿是針對監察院的澄清函,原則上是說明北市府查看所有的過程,是符合《都市計畫法》,至於此案是否適法,還要等法院的判決,他也重申,市府沒有說合法,它是符合程序,該有的公開展覽、該有的都委會都有依程序辦法。

 

此外,外界關心改建中的京華城是否會停工,李四川表示,依《建築法》停工有3個要件,包括沒有按圖施工、發生工安事件或違反《都市計畫法》,目前京華城案看起來應該是違反《都市計畫法》,但是否違法必須等法院判刑確定,若都委會委員、召集人或首長涉及圖利或貪汙並被起訴判刑,市府就有足夠法律依據,認定違反《都市計畫法》要求停工。

 

李四川強調,市府要有具體的法律是時候,才能依證據辦理,不能因外界壓力而在沒有充分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停工,否則最後被判無罪,市府就會涉及國賠問題,由於目前京華城案尚未有確定的法律判決,因此市府需要謹慎處理,避免在無罪推定的情況下提前做出決定,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和後續爭議。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在紐約出席美東華人學術聯誼會年會,對於民眾黨說法,他表示,都發局在年初時最主要是回應監察院的糾正案,所以檢視當時京華城整個過程是符合都市計劃法相關程序。李四川也有出來說明,包括公開展覽,符合相關程序,但是否合法,要由法院來認定與判決。

 

蔣萬安最後也喊話,京華城案子進入司法調查,市府的立場非常一致,希望盡快還原事實釐清真相,勿枉勿縱。(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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