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國家暴力,才有個人暴力。 因此,國家的制度不改變,中國社會就會越來越產生以暴易暴的社會氛圍。(美聯社)
根據來自國內微信的消息,9月5日中午,陝西省公安廳治安局民警吳永強在朋友圈發布消息稱,2024年7月19日,陝西商洛市商州區腰市鎮謝村發生一起10死1傷的惡性殺人案件,公安部派員到場,但至今壓案不報,據說上頭有指令不得報導。 目前最新的說法,是案情已經劃歸咸陽市公安局理。 相關五名作案人員的通緝令已經正式發布。 同樣,具體案由還是語焉不詳。網傳作案團伙搶劫一個高官的家,將該官員全家滅門。 對這個說法和案件的真相,當然還需要更多的證據,但官方支支吾吾的態度,令人 感到其中必有文章,網絡傳言恐怕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這起事件如果為真,其社會效應,當可與當年上海的楊佳事件相比。 受到執法人員不公正執法並備嚴重羞辱的楊佳,執刀進入該執法單位大開殺戒。 事後楊被判處死刑,但在民間他卻得到輿論的一致同情甚至是殘傷。 楊佳的事件,是典型的以暴易暴的社會性暴力事件,近年來,類似的事件和與之相關的社會情緒,可以說是在不斷積累中。
理論上說,這些都是弱者在遭到制度性權力和資本權力侵害時進行報復的行為。表面上籃屬於“報復性暴力”。但問題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值得探討。 因為在報復性的背後,這些以暴易暴的行為,屬於「社會結構性的暴力」。 我們可以預計,未來中國社會的這種社會結構性的暴力事件將會越來越多。 這裏有三個原因:
第一就是制度性問題。 當人民沒有地方可以講理的時候,自然就會導致暴力;官員濫權欺壓百姓,也會導致暴力報復。 因此,一個好的制度不建立起來,各級官員的權力不受限制 ,本身就是社會結構性你暴力產生的溫床 。可以說,在中國,一些以暴易暴的做法,其實質,是制度的暴力導致的個人對制度的報復。 先有國家暴力,才有個人暴力。 因此,國家的制度不改變,中國社會就會越來越產生以暴易暴的社會氛圍。
第二是社會的集體情緒的問題。早在2007年,《中國青年報》和新華社主辦的《瞭望》週刊就公佈過一個驚人的數字: 中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一億人左右,其中重度精神病人超過1600萬人。 在中國,精神疾病問題,表面上是健康問題,但本質上更是一個社會問題。 當一個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感受到生活的意義喪失,對個人和蛇蝴蝶未來感到茫然甚至是內心一片絕望,或是競爭激烈導致壓力太大,這樣的社會就已經具備了“致病情境”。一些惡性暴力事件,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下,因為內心世界的崩塌而導致的。 因此,社會環境的繼續惡化,一定會導致社會結構性暴力事件的增加。
第三,暴力具有傳播性,這就是當局往往拼命壓制消息的原因,但在互聯網時代,壓制消息越來越困難,當局越是試圖掩蓋事件真相,越是加強信息封鎖,就越是會引起民間輿論的各種猜測和傳言,傳言的氾濫無法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因此更會加劇暴力的示範效應,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以暴易暴的事件越來越頻繁。
目前中國的社會暴力事件,主要還是集中在個人、局部衝突或特定社會問題上,並未發展成系統性、廣泛性的暴力行動,還不至於形成對當局的直接威脅。但如果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如貧富差距、官員腐敗、社會公平感缺失等,社會的不滿情緒可能會繼續累積。長期來看,社會暴力的積累有可能危及政權本身。 前不久,孟加拉抗議運動中出現了針對國家暴力機器的執行者的以暴易暴的行為,這樣的前景會不會在中國出現? 且讓我們繼續密切觀察。
※作者成長於80年代的北京,1987年考入北京大學後即從事學運,參與和組織了1989年民主運動,後為此兩次坐牢達6年多時間。1998年被流放到美國,得以進入哈佛大學10年,先後得到東亞系碩士和歷史系博士學位。現在擔任「對話中國」智庫所長。政治上的溫和堅定的反對派,思想上的理想主義者,生活中的資深閱讀者。出版有政治評論和詩歌散文等書籍20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