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月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每年每公頃補償從3萬元提高至6萬元。(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每年每公頃補償從3萬元提高至6萬元,預計增加25億支出。但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天(9日)透露,原民會編列預算時,無視三讀條文,刻意短編禁伐補償經費,質疑此做法違法又違憲,「明顯是在欺負原住民」,因此準備將114年度總預算跟原民會預算都退回重編。
許宇甄表示,立法院今年6月4日修法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補償原住民保留地林地使用受限問題,並達到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以及公平原則,將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提高到6萬元,該法案在內政委員會審查時,朝野黨團都同意要予以提高,民進黨立委還說6萬元太少,或許可以給8萬元、10萬元,因此要求交付協商,才讓法案多等了一個半月才完成三讀。
然而,許宇甄發現,查閱114年度原民會預算,禁伐補償所需補助費用只編列28億1610萬元,再看特種基金歲出部分,該計劃經費只編列27億8700萬元,跟修法前編列的預算數相當,原民會未能核實編列114年度所需經費,已然違法,總預算跟原民會預算都應退回重編。
許宇甄質疑,114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編列3兆1534億元、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依據補助面積及人數初步計算,原住民的禁伐補償經費賴政府短編25億元,「明顯是在欺負原住民」。賴清德政府明明有餘裕可以編足原住民所需經費,卻刻意短編,心態非常可議。
許宇甄痛批,原民會主委曾智勇面對此違法情況,不敢積極幫原住民爭取應有預算,顯見專業能力亟待改善,最糟糕的地方是,曾智勇怯弱膽小,只想著保住得來不易的官位,不敢捍衛原住民權益,未能積極任事,表現不及格,不適任主委職位。
許宇甄強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賴清德政府短編禁伐補償經費,不僅違法還違憲,她認為114年度總預算案跟原民會單位預算應退回重編,才符合公平正義。(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