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被控曾性侵K小姐,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知名藝人黃子佼涉入多起性醜聞官司,今年4月又被網紅Zofia轉述被害者指控,2006年間約演員訓練班的學妹K小姐拍攝藝術照,結果卻趁機性侵,涉犯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今天(11日)偵結,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回顧此案,今年4月間,K小姐透過網紅「Zofia」發文指控,自己曾在演員訓練班因節目認識同校學長黃子佼,並於2006年8月、升大一暑假受邀至黃子佼的住家拍攝藝術泳裝照。K小姐指控,應黃子佼要求換上比基尼拍攝後,黃子佼卻開始要她擺出性感姿勢,且衣服布料越來越少,最後甚至觸碰她的私密部位。
K小姐表示,當時黃子佼要求她脫掉上身泳衣,稱是「為藝術犧牲」。沒想到,黃子佼跨坐到她身上,並撥開泳褲於沙發上性侵1分多鐘後才將下體拔出。K小姐表示,並未等到黃子佼的道歉,所以要用司法的偵查、審判還原真相。
事件爆出後,北檢4月分案偵辦,檢方分他字案偵辦,指揮婦幼隊調查,案由為妨害性自主,檢方7月5日上午傳喚黃子佼說明,偵訊約1個多小時後請回。
據了解,檢方勘驗扣押黃子佼的隨身碟時,未發現K小姐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加上相關證人證述K小姐轉述的情節與K小姐本人指訴情節,未能完全一致,難認全無瑕疵,尚缺積極證據證明K小姐指訴的憑信性達到足以提起公訴之程度,今將黃子佼處分不起訴。(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