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併購實務上,無論是換股合併,或公開收購,都是企業併購常見作法,沒有優劣。本次因有維持市場競爭性,中國信託金控歡迎台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至於,台新金控宣稱的合併的時程明確,事實上,其換股案至今尚未送主管機關審核,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併日盛金融控股公司為例,股東會通過後,尚需花費十個月才審核完成,甚至有主管機關駁回的案例,本案又有多名董事反對,不確定性很高。反而,中信金控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
二、 至於公司治理部份,中信金控皆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要求辦理,此次申請皆符合轉投資條件,不會妨礙公開收購。至於新光金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負責人一事,事涉違反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並有提供錄音檔為證,因為臨時股東會開會在即,呼籲同業應主動請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立刻勘驗錄音帶的真實性,以破除外界質疑,杜絕流言。但是如果為真,恐怕會影響此併購案。
三、 因同業高階主管於該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不實臆測指稱中信金控若公開收購51%新光金控股權後,會折價收購剩餘49%股權。由於此臆測屬不實指控,因此中信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表示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
反觀同業,台新金控併購彰化商業銀行時,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為?尊重股東權益才能達到和諧的成果,因此相關不實說法有澄清必要,以避免損失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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