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男子駕駛快艇闖入淡水河,聲稱要投奔自由,因觸法遭判刑8個月。(資料照片/海巡署提供)
中國籍男子阮芳勇曾是解放軍海軍艦艇長,今年6月9日駕快艇闖入淡水渡船頭碼頭,遭海巡署逮捕後,聲稱要投奔自由,檢方認定他因個人因素偷渡來台,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天(18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8月徒刑。
海巡署北部分署在今年6月9日,在淡水河口外6海浬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從台灣西部外海搭乘子母船,隨後駕駛快艇直衝淡水河防重地,最後在淡水渡船碼頭靠岸,而該男上岸時,身穿短襯衫配西裝褲,整齊的樣子不像偷渡客。
直到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該船駕駛為1名中國籍男性,海巡人員之後當場逮捕他,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阮男交由移民署專勤隊依法處理。阮芳勇8月14日被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而士林地院於本月10日開庭,阮芳勇稱,當時有告知交通船黃姓船員,自己想要自首,並請他協助報警,但船員卻稱他試圖逃逸。
阮芳勇強調,「我在來台以前就想好,抵達時會原地不動自首」,此外,外界也疑惑,阮芳勇在中國生活條件不錯,究竟為何想偷渡?他稱共產黨治國,就跟監獄一樣沒有任何自由,而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給人民帶來苦難,「我知道台灣沒政治庇護,在法律上留下來有一定障礙,相信民主容得下我。」阮芳勇更當庭呈交一份親手繪製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想利用情資獲得從輕量刑。
法院認為,阮男對台灣海防有相當了解,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以自駕方式橫渡入境,損害國家安全及政府對入出國管理的正確性,所為應予以非難,由於符合自首條例,判有期徒刑8月,未來是否驅逐出境,交由行政機關裁量。(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