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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士科弊案】調查報告提8缺失4建議 轟柯市府「為標而標」

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年09月20日 19:40:00
北士科案調查小組多次會議討論並約詢相關人士,報告20日定稿出爐。(台北市政府提供)

北士科案調查小組多次會議討論並約詢相關人士,報告20日定稿出爐。(台北市政府提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五大案」並持續延燒。其中,由台北市議會組成的北士科案調查小組今天(20日)公布調查結果點出,「8大缺失、4點建議」。調查小組召集人張斯綱也直言,柯市府在推動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的地上權設定案中,確實存在問題,並給出結論批評柯市府,「政策搖擺,招標放水。」調查報告也將在議會開議送大會同意,再送監察院、檢廉與市府。

 

調查報告8大缺失

 

 

放寬招標條件「為標而標」:

 

市府在2次流標後,希望能夠快速標出,所以放寬招標條件,顯然是為標而標,以致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

 

 

柯市府賦予新壽可免投資計畫書有「行政疏失」:

 

報告指出,北士科案當初從單純的地上權招標改為科技園區,就是政策決定,但T17、T18卻免投資計畫書,是行政缺失。

 

 

 

地租調漲與權利金政策問題:

 

市府既決定了地租調漲,權利金政策決定權也同時市府手中,但因政策方向不明確,造成了土地價值上升、權利金下降的問題,顯示市府為了達成招商成績而調整了權利金。

 

 

元大人壽與市府之間的矛盾說法:

 

元大人壽聲明,從未與市府有任何接觸,但調查報告指出雙方有會議紀錄,並且市府與元大人壽在相關會議時間序列上不符,雙方說法存在矛盾。

 

 

相關會議的參與人員未簽到或出席

 

2020年12月16日的會議中,會議主席未簽到,並且當事人未列席,導致調查無法釐清關鍵事實。

 

 

民眾黨前立委吳欣盈的身分衝突問題:

 

吳欣盈在擔任新光人壽副總期間,雖未直接掌管不動產投資管理業務,但其與北士科招標案有時間重疊,造成明顯的身分衝突,引起社會觀感不佳。

 

 

市府未採納專業顧問意見,並自行約訪廠商,職務重疊且不尊重程序:

 

柯市府委託招商顧問公司,卻自行約訪潛在廠商,與顧問公司訪問廠商的職責重疊,顯示柯市府不尊重專業也不尊重程序的問題,此外,顧問公司原先建議T16、T17、T18三基地分開招標,但市府未接受這項建議,而市府也未承擔因決策失誤而導致的責任。

 

 

市府的決策變更與專業研究報告不符:

 

柯市府在2015年先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出開發建議書,最後被建議園區可開發成智慧醫療園區,但3年後,柯市府又斥資300萬,再度委託策威顧問公司規劃招商,而這2項建議,均與市府後來的決策不符,顯示決策未充分考量專業研究結果。

 

 

 

調查報告4建議:

 

 

權利金估價應適當考量地主權益

 

調查小組建議北市府在權利金估價時,應適當考量地主的權益的鑑價方式,確保地主的利益不被忽視。

 

 

修正相關辦法:

 

調查小組建議修正《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規定,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的30%,以利未來案件參考依循。

 

 

對財務投資型得標者提出規範:

 

對於像新光人壽這類僅進行財務投資、而非實際產業開發的得標者,建議市府應設定更高的門檻和要求,避免其成為沒有產業貢獻的「二房東」。報告建議,若在尚未具體建設情形下,得標業者應已主動至市府地政局及法務局,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但顯然新壽在投標時,並無詳細規劃後續,因此得標前就要給予投資計畫書減少不確定性。

 

 

制定懲罰性機制:

 

針對得標但未有實際建設或後續消極不作為的業者,市府應制定懲罰性機制,以防止業者消極應對、不進行實質開發,因目前制度上,只能讓得標廠商在未依契約取得使用執照的情況,才有實質的限期改善與罰款。

 

對於報告結論,調查小組召集人張斯綱直言,「政策搖擺,招標放水。」

 

他認為,在行政調查的範圍內,他看到的弊端很多包含「規劃與需求脫節、市府放寬標準、得標廠商沒有在開發而是投資」。(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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