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濠仲專欄:如果柯文哲是因為「小草」而不是「證據」放出來

李濠仲 2024年09月21日 07:00:00
一旦「聚眾主導司法裁判」可行,維繫正常民主社會發展的最後理智線,恐怕差不多也該斷了。(資料照片/攝影:陳愷巨)

一旦「聚眾主導司法裁判」可行,維繫正常民主社會發展的最後理智線,恐怕差不多也該斷了。(資料照片/攝影:陳愷巨)

2013年,一名斯洛伐克婦女因酒駕在匈牙利的高速公路出車禍,造成四人死亡。她個人身價不凡,經常出現在斯洛伐克報章雜誌,所以這起車禍格外引人矚目。之後,匈牙利一審法院判處她6年監禁,不過,在最終裁決前(仍可上訴),法院先以居家軟禁取代對她的拘留,也就是她可以暫時回家候審。

 

法院這一裁決隨即引起相當多匈牙利民眾不滿,認為這坐實了「富人」總是可以在司法審判中獲得特殊待遇,因為軟禁取代拘留等同允許犯大錯的富人繼續過著奢華生活。於是他們號召群眾抗議,9天後,法院大轉向(非經檢方抗告),不只收回了軟禁決定,還指被告因有「基於個人財富衍伸的逃跑風險」,改將她拘留,2014年上訴法院再將她的刑期增加到9年。

 

上述例子,之後便成為典型「司法民粹化」研究案例。

 

事實上,至少四分之一世紀,輿論對於司法不公的關注,多是聚焦在司法政治化,也就是我們所熟悉,那些獨裁、極權,乃至非成熟民主國家中經常發生的「以政治影響力干預司法裁決」。它之所以成為關注議題,正因為如此一來,一個無法保持自治、獨立的法院,又該如何伸張公平正義,遑論保障人權。

 

歷經白色恐怖、戒嚴、黨國體制的台灣對政治介入司法當是心有戚戚,而就如同許多民主國家一樣,在外部壓力、內部換血,經無數人的努力下,今天終有機會愈漸走向正當的法律程序。

 

【延伸閱讀】:不需要這樣羞辱前人經過無數努力得來的正當法律程序

 

但就在此時,隨著近年全球民粹氣息日盛,司法政治化遺毒未盡,再又吹起了一陣「司法民粹主義」之風,並和司法政治化捲成了交叉存在的課題,兩者無疑都是在對司法權威進行嚴重破壞,且都會直接造成民主倒退。

 

民主社會升沉關鍵之一,就在司法獨立,因此,期待執法者秉持公正,不受政治力干擾理所當然,同樣的,既然司法是法治國家的保障,它的運行,自然就不會是基於考慮任何一方民意,而是法官超然的高度專業,至於司法民粹主義的特點,便在有一群人,特意採取一種抗議策略,驅使司法人員必須根據公眾情緒調整自己的裁判,欲迫使司法人員很難純以法律專業理由進行辯護,造成司法審判被導向成由公眾輿論做出裁決。

 

此外,司法民粹化另一表徵,就是當公眾輿論影響不了法院判決時,下一步就是強烈反對法院。例如2016年,當英格蘭和威爾斯高等法院的判決似是延遲了英國脫歐進程,支持脫歐的《每日郵報》遂在頭版刊出三名裁判法官的照片,標題寫下:「人民的敵人」。這篇報導雖然引起不小批評,但亦得到大批群眾響應,跟著攻擊法官。以及,身陷訴訟的川普,也曾公開批評法院「系統支離破碎且不公平」,還稱判決他官司的法官是「所謂的法官」,有法官收到死亡威脅,兩者豈會無關。近年民粹高漲的歐洲國家,多有民粹政黨在遇到法律戰時,同樣無不採取類似的「取消(法院)合法性策略」。

 

這段時間,因為柯文哲官司案,其支持者從包圍北檢高呼「放人」,再到有支持柯文哲的網紅(館長)直接要「賴清德放人」,或揚言柯文哲再被羈押,就要集結所有支持者包圍北院,接續則是在「為司法公義站出來」為名的戶外開講上,眾人齊喊「柯文哲無罪」,實已相當吻合「一個民粹政黨,藉營造民粹情緒,去推動強烈反對法院」的「日常司法民粹主義」味道。

 

過去,政治力量介入破壞了司法的法治精神,今天,司法民粹化,則是政客根據自己的政治利益,以貶抑司法合法性的方式操縱公眾情緒,群眾力量打擊的且不只是單一司法裁決,而是整體法院權威,就連成熟民主國家的法院,也無法倖免這一波司法民粹的攻擊。若套用極端主義專家的警告:「不斷重複威脅或恐嚇性的語言,可能會使政治暴力觀念正常化」,那麼,不斷放頌司法不公、司法迫害,造成的結果自然有極大可能就是以後誰也不相信司法,一旦「聚眾主導司法裁判」可行,維繫正常民主社會發展的最後理智線,恐怕差不多也該斷了。

 

今天,民眾黨支持者或許為了聲援柯文哲再次集結而振奮,但倘若柯文哲真的是因為「小草們」而不是被「證據」放出來,退一步想,是否這才真的細思極恐。

 

※作者為《上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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