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互害性質極高的社會環境下,中國藝人去跟一個根不正、苗不紅的新進統戰樣板合作,風險實在太高。(美聯社)
如果是有份量的中國藝人,會不想跟具有統戰樣板色彩的臺灣藝人合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這無關什麼民族大義,而是基於理性自利的風險管理。畢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統戰對象失去利用價值之後,下場淒慘的前例屢見不鮮。今朝的統戰新貴,可能就是明日的批鬥對象,端視風雲莫測的局勢而定,誰說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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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環境下,去跟一個根不正、苗不紅的新進統戰樣板合作,風險實在太高。
如果「上面」的意思之後變了,怎麼辦?
如果合作對象又有什麼過往被挖出來,怎麼辦?
如果合作對象之後講了什麼無心辱華自辱華的話,怎麼辦?
怎麼辦?這些「怎麼辦」,沒有人能說得準。跟這種人合作,就等於是帶著一顆不定時炸彈,沒有人知道它會不會爆炸?什麼時候爆炸?
若僅只是一部作品被封禁,那還只是小事。更嚴重的狀況是:從此跟這個不是一個人的名字綁在一起,一起成為紅朝的批鬥對象。他們的批鬥可不只是消費者的自行抵制那麼簡單,認真起來,可以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為了一部作品,擔上這麼大的風險,卻又何必?
倒不是說這樣的合作最後一定會破局。一場合作成或不成,往往有很多檯面下的運作,局外人很難預先斷定。不過,既然要讓人家承擔這麼大的風險,想要促成合作的一方,就得拿出一些有「說服力」的籌碼才行。看是威逼還是利誘?各憑本事、各顯神通。
至於被要求合作的一方為求自保,自然也會想要預留一些伏筆,為將來有朝一日切割作準備。「伏筆」的形式不拘一格,只要有助於顯示自己忠黨愛國、跟合作對象不在一條船上就行。
總之,那是一個互害性質極高的社會,能夠在其中嶄露頭角的人,個個都是人精。(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