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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廢死釋憲結果令人失望」 張娟芬嘆:就像做了一場夢、看了一場戲

沈粲家 2024年10月05日 11:20:00
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表示,死刑奪走性命及基本人權,大法官解釋文無視主張廢死方的民意、被害人保障、社會安全及監獄改革論證。(張哲偉攝)

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表示,死刑奪走性命及基本人權,大法官解釋文無視主張廢死方的民意、被害人保障、社會安全及監獄改革論證。(張哲偉攝)

憲法法庭上月20日作出死刑部分合憲判決,限縮判死的條件及範圍,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早(5日)舉辦「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國際研討會,邀請各國推動廢除死刑的專家代表分享經驗,並討論台灣廢死釋憲後該如何持續進行社會溝通、推動修法等。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表示,死刑奪走性命及基本人權,復仇、嚇阻及應報理論都不具正當性,但大法官解釋文卻顧左右而言他,無視主張廢死方的民意、被害人保障、社會安全及監獄改革論證,「就像是做了一場夢、看了一場戲,廢死聯盟會繼續與社會溝通,在逆風時刻繼續前行。」

 

廢死聯盟與國際特赦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歐洲經貿辦事處、德國在台協會、法國在台協會和英國在台協會聯合舉辦「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國際研討會,針對重刑犯監所處遇、更生與復歸、社會修復、死刑犯家屬、死刑釋憲後及廢死趨勢他國經驗等議題,討論台灣在上月20日廢死釋憲案宣判後的社會溝通。除了邀請國際反死刑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及各國推動廢死代表外,也請來國內立委、犯罪專家及長期呼籲廢死的權威演講。

 

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谷力哲(Lutz Gullner)表示,歐盟支持廢死,因為死刑不可能嚇阻犯罪,死刑是一種歧視,更有冤案的風險,死刑不該是政治性決定。谷力哲指出,廢死是歐盟的顯著成就,國際上也支持廢除死刑,持續跟各國政府及台灣公民團體協助促成廢死,在黑暗的盡頭的確是有光的,只要觸及這個光明就好,下一步有什麼作為可以抵達光明?身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台灣該如何廢除死刑?全世界都在關注。

 

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谷力哲認為,歐盟支持廢死,死刑是歧視,更有冤案的風險,死刑不該是政治性決定。(張哲偉攝)

 

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何峰(Andreas Hofem)說,全球反對死刑的聲浪愈來愈高,執行死刑國家數量下降,但死刑仍在葡萄牙、台灣和美國等地存在,台灣憲法法庭9月20日宣判死刑部分合憲,無論出於倫理、法律或政策,德國都反對死刑,而且致力全球廢除死刑,因為有更好的方法例如預防性拘留、罪犯教化重返社會等等,台灣應該改善監獄系統,積極與社會對話。

 

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何峰表示,德國反對死刑,因為有更好的方法,台灣應改善監獄系統,積極與社會對話。(張哲偉攝)

 

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鄧元翰(John Dennis)表示,英國對死刑立場明確,反對任何情況下的死刑,因為死刑既損及人性尊嚴也沒有嚇阻效果,會造成不可逆的結果。鄧元翰指出,英國通過很長一段時間去克服挑戰才達到廢死,過去有200多個罪名可以判死,19世紀社會運動後慢慢限縮罪名,直到1998年完全廢除死刑,希望能增加廢除死刑的國家,至少要暫停執行,或限縮死刑適用範圍,鼓勵更高程度透明,「只要成功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就可以讓民意對死刑的支持度下降,讓人的尊嚴受到保障,正義是人性、公平的。」

 

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鄧元翰表示,英國通過很長一段時間去克服挑戰才達到廢死。(張哲偉攝)

 

「相信死刑有嚇阻效用的人,他們不了解人性。」法國在台協會副主任陸明莉(Clea Le Cardeur)表示,廢除死刑是法國的一貫立場,死刑是司法錯誤不可逆轉、無法挽回的人權最嚴重侵犯,對婦女、窮人、少數族群的傷害尤其嚴重,且對犯罪完全沒有嚇阻作用。陸明莉說,目前廢死的意識正擴展到全世界,憲法法庭也作出限縮死刑的判決,這要歸功於台灣公民社會的行動,還有國際特赦組織多年的努力,「我們期待台灣持續推動廢死精神,呼籲台灣社會展現對廢死的積極態度。」

 

法國在台協會副主任陸明莉表示,廢除死刑是法國的一貫立場,死刑對犯罪完全沒有嚇阻作用。(張哲偉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指出,憲法法庭廢死釋憲案後,監所處遇制度、社會修復及被害人人權等議題都很重要,國家人權委員會增進推動廢死議題的思考,2023年成立逐步推動廢死小組,期間邀請法國ECPM專家到台演講,參與亞洲反死刑國際研討會,跟NGO辦理冤案國際影展,參與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以國際人權標準跟英國死刑專案等國際專家觀點,提供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意見,希望提升台灣社會對廢死的公眾意識。

 

王幼玲說,憲法法庭作出死刑部分合憲判決,在刑事制度上看似對被害人家屬和社會「替天行道」,卻無助於了解犯罪過程真相,也沒辦法帶來更深層的正義跟補償,無法有效避免悲劇再度發生。王表示,聯合國大會自2007年到2020年通過8次決議,全世界愈來愈多國家放棄死刑,死刑並非必要的刑責,基於對人權價值追求,台灣已經將聯合國9大公約陸續國內法化,台灣政府應該將廢除死刑的國際公約納入國內法,以國外行之有年的修復性正義建立與被害人家屬中心的配套措施,並積極與社會溝通,改變賠償式正義及應報式正義的傳統思維。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部分合憲固然令人不滿,但也承認了現有死刑制度充滿瑕疵跟缺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這些死刑個案該如何透過司法救濟獲得重審,這是法庭判決可以開啟的新路,台灣大多數民眾支持死刑,但當有其他選項時,支持死刑的人就會下降,且社會大眾多數不相信台灣司法制度,這是充滿矛盾的。邱表示,死刑有很多情緒、情感衝突,在更多社會溝通、辯論跟討論下,讓大家了解這些瑕疵。

 

張娟芬則在致詞時表示,此次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問題釋憲,跟25年前相比,大法官有進步了,將死刑限縮在最嚴重犯罪情節,但跟現狀相比,大法官的進步很有限,這些程序性保障都是廢死聯盟多年來推動的,幾乎是台灣死刑執行現況,不同的部分只有各級法官一致決。張說,最令人失望的是,在言詞辯論的時候,主張廢死的一方提出復仇、嚇阻、應報都不具正當性,民意、被害人保護、社會安全、監獄改革也有完整論證,但大法官的判決內卻完全沒有,「這是做了一場夢嗎?還是看了一場戲?」

 

張娟芬強調,死刑奪走性命也奪走基本人權,死刑絕對是違憲的,因為憲法最核心任務就是保障基本人權,結果大法官顧左右而言他,讓社會的期待落空。張表示,廢死聯盟對憲法法庭有過期待但不曾等待,廢死聯盟從未認為大法官宣判死刑違憲後事情就會結束,在憲法法庭廢死宣判當天,廢死聯盟立刻跟其他人權團體討論未來該怎麼做,「我們跟社會溝通的工作從未停止,即使在逆風時刻,失敗也不害怕的人是最強大的,我們會不離不棄繼續前進。」(責任編輯:殷偵維)

 

關鍵字: 大法官 廢死 張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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