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肇良目前被聲押,強調自己無不實申報。(翻攝自張肇良臉書)
桃園市議員民進黨籍的張肇良及國民黨籍的李雲強,遭檢舉涉嫌不實申報助理費,將助理費放進私人口袋中,虛報助理費用高達1,300多萬元,桃園地檢署11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前往2人桃園市議會研究室及服務處、住家搜索,並約談包括李妻孫頤婕及證人在內共18人,12日清晨以涉嫌重罪及有滅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張肇良,李雲強及其妻則各以50萬、20萬元交保。
8月11日晚間張肇良及李雲強2人移送桃檢漏夜複訊,雖然涉案的2人都強調自己是依規定申報,但12日清晨檢察官以所犯本刑為7年以上重罪及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張肇良,李雲強及其妻則分別以50萬、20萬元交保,李妻在離開地檢署時表示,對此事覺得很冤枉。
檢方調查,搜索帶回的相關證物資料初步估計,張肇良及李雲強涉嫌自2010年3月擔任桃園市議員時期,借用人頭虛報助理費用,張肇良5年來共有1,020多萬元的金額有疑義,李雲強涉嫌詐領的助理費超過362萬元,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詐欺取財及使公務登載不實罪。被約談的證人中有人坦言,曾有借名申報助理費的情況。張肇良、李雲強受訪時同聲喊冤,強調都是按法令規定申報,李雲強另稱是遭人挾怨報復。
張肇良已在12日遭法院裁定羈押,家人失望難過表示,張肇良從政以來,都依照規定申報公費助理薪資,希望司法還清白。
檢調調查中發現,李雲強從2010年3月1日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費用為助理職務上報酬,屬於助理薪資所得,竟以未實際擔任助理人員為人頭,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新台幣 362萬5,448元。
檢調調查指出,張肇良從2010年3月1日擔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也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人員為人頭助理,申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1,020萬7,186元。
檢方以兩人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偵辦。李雲強遭50萬元交保,張肇良所犯為最輕本刑 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張肇良遭裁定羈押。(黃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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