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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鵬工廠惡火】6勇消2移工命喪火海 業者判緩刑定讞理由曝

上報快訊 2024年10月17日 19:33:00
2018年的桃園平鎮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工廠大火,當時釀成6勇消和2移工死亡。(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2018年的桃園平鎮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工廠大火,當時釀成6勇消和2移工死亡。(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發生在2018年的桃園平鎮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工廠大火,當時,檢警發現業者使用易燃材質風管,也未定時清理,又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造成6勇消和2移工命喪火海,桃園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敬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也與家屬和解,緩刑3年。但檢方不滿上訴,桃園地院今天(17日)合議庭宣判維持一審原判決,合議庭認為,檢察官上訴請求從重量刑為無理由,應予駁回,被告6人量刑、緩刑宣告及條件均維持原審判決,全案不得上訴。

 

敬鵬工廠在2018年4月28日發生嚴重火災,由於廠內存放柴油和大量化學藥劑,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最終火勢在40小時後被撲滅,造成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游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員余佳昇、游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因迷失方向,缺氧死亡,僅有平鎮分隊員呂宗郁獲救,另2名泰籍移工也慘死,黃維金等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敬鵬董事長黃維金、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2002年增建平鎮三廠時,使用價格便宜的PP易燃材質風管,又將兩廠1至4樓間的防火間隔改建成換鞋間,負責清潔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和陳姓工程師,長達14年未定期清潔保養熱排風管,致易燃揮發性物質在管壁內堆積,成為火警擴大原因。

 

當時,桃園地院簡易判決時,指黃維金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外籍勞工,也和罹難者家屬、傷者和解,也全力配合火災調查。因此,黃男等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判刑3月至7月,緩刑3月至3年不等。

 

 

然而,檢方不服提上訴。桃園地院17日宣判,法院審酌原審判決諭知刑度及緩刑條件,認為原審量刑及緩刑諭知並無不當。

 

此外,黃維金等人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給付賠償,家屬也對刑度無意見,法官最後認定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為無理由,應維持原審判決的刑度及緩刑條件。桃檢回應,尊重法院判決。(責任編輯:許雅慧)

 

關鍵字: 敬鵬 大火 消防 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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