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因涉嫌協助詐團藏贓款,法評會認為嚴重傷害司法信譽,決議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建議撤職。僅為意義圖。(取自pixabay)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目前停職中)涉協助詐團律師鄭鴻威藏放贓款,觸犯洗錢罪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法院審理中,橋頭地院將石育恩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今天(18日)認為,石育恩因收受高額現金,協助鄭鴻威把將贓款藏在法官辦公室,更利用法官職權查他人個資違反法官倫理,嚴重傷害司法信譽,決議將石育恩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死黨、詐團律師鄭鴻威漂白贓款340萬元,今年9月初,遭台北地檢署依《洗錢防制法》起訴。不過,石育恩在今年5月事情爆發時,就遭司法院停職。
事發後,橋頭地方法院將石育恩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法評會今天決議,將石育恩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
法評會表示,,石育恩基於與鄭鴻威間故舊私誼,未能避免與律師間有財物往來,竟收受高額現金,更把款項放在法官辦公室內,財物往來方式易使人產生不當聯想,顯已構成與律師有不當財物往來情事,戕害人民對法官觀感,嚴重損害司法信譽,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規定,且情節重大,應予嚴懲。(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