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日前針對京華城土地扣押成功,鼎越不服,高院裁定抗告成功。(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日前,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發回地院重新裁處。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臉書發文表示,看完高院裁定理由,果然被她說中,鼎越果然用「容獎不是我申請、壞事是京華城公司做的,跟我無關」來切割,但她也另提出3點看法,質疑鼎越根本就不是無知善良的第三方。
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故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將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不動產准予扣押,高院今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對此,游淑慧表示,這樣結果完全被她說中,鼎越果然用「容獎不是我申請、壞事是京華城公司做的,跟我無關」來切割,法律斷點布局的套路很深。
游淑慧也喊話,被發回重新裁定的地方法院要認真考慮這下三點:
一,2019年鼎越已經購買的地,為什麼京華城公司2020年還能拿去申請容獎?鼎越當時必然知情且同意。
二,容獎申請過程,鼎越負責人、代表人為朱亞虎,他已坦承參與行賄,他是當時的法人代表,等同鼎越也參與配合整個容獎申請過程。
三,事成之後,鼎越也支付4.7億給京華城公司,做為其申請容積獎勵投入之分紅分潤。
最後,游淑慧強調,整個過程鼎越不但知情、參與、同意,最後還因為拿到超額容獎,而支付相對應的利潤。這樣子的角色難道會是無辜、無知的善良第三者?嚴格來說,負責出面申請的京華城公司更像是白手套。(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