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藍委翁曉玲批評,這次的判決證明大法官都是「保皇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憲法法庭今天(25日)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作出判決,其中「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不得處罰。對此,藍委翁曉玲批評,這次的判決證明大法官都是「保皇派」,他們包庇行政權,護航行政機關。
對於憲法法庭判決結果,翁曉玲表示,跟她先前預測的差不多,她在今年7月,大法官作成暫時處分,凍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諸多條文時,就有預料到大法官早已做成心證。她也批評,今天的判決再次證明,這群大法官就是「保皇派」,他們包庇行政權,護航行政機關。
翁曉玲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立院可以定期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此部分被宣告違憲。她解釋,未來立法院雖可邀請賴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指定內容,代表賴清德能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大幅限縮總統向民意機關負責的責任。
翁曉玲續指,這群大法官包庇行政權、護航行政機關、官員,就連國會改革法案中的「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政府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
翁曉玲認為,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雖然大法官判決如此,但她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她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