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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預告16-17歲、70歲以上有條件就可捐血 HIV感染者仍禁止

上報快訊/賴姵霓 2024年10月27日 15:28:00
食藥署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其中,修正重點有4項。示意圖。(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食藥署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其中,修正重點有4項。示意圖。(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最新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除了改變性別差異的體重限制外,還擴大捐血年齡的限制,原65歲以上民眾都需取得醫師同意,改為70歲以上,另外,現行法規規定未滿17歲者,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捐,根據新起草的規定,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要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捐血。

 

食藥署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其中,修正重點有4項,首先,調整捐血者的年齡、體重限制,原65歲以上民眾都需取得醫師同意,改為70歲以上,還有原規定捐血女性至少45公斤、男性則要50公斤,新規定取消了性別差異,45公斤以上就可捐。

 

至於年齡,現行法規定,未滿17歲者,則視體能狀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捐,而現在將改為「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要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捐血。」

 

其次,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之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之情形。第三,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第四,酌修文字並於附表之捐血者血液檢驗項目新增核酸檢驗。

 

另外,據目前規定,2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者發生性行為者不得捐血,放寬至1年內,亦新增1年內與性交易服務者發生性關係不得捐血的規定,因國內HIV感染者穩定服藥達病毒量測不到比率已達9成5,且藉由性行為將病毒傳染給性伴侶的風險近乎為零,綜合以上,所以放寬規定。

 

衛福部食藥署曾在2018年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針對男男間性行為捐血禁令擬放寬至「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者暫緩捐血」但後續收到許多反彈且意見分歧,最後被緊急喊卡。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指出,國內2023年本國籍愛滋感染者新通報確診人數降至 940 人, 已達2019年衛生福利部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決議「愛滋感染者新通報確診人數降至 1,000 人以下」重啟評估時機。今年2月1日,已將調整男性間性行為捐血限制案提報至保障會-政策暨臨床檢驗組會議討論,會中決議,鑒於前次推動調整經驗,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不僅只是醫學與科學議題,也須考量各利益關係人之意見,需以更周延、審慎方式綜合評估。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捐血者健康標準」18年來都沒有修正,此次修正,是為了跟上國際標準,另一方面也是因應國內人口老化,希望擴大捐血來源。

 

食藥署表示,放寬捐血年齡主要是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紐西蘭及澳洲等國捐血相關規範,修改捐血體重限制的性別區分規定;並衡酌台灣的平均餘命情形,放寬應得醫師同意的捐血年齡限制,並調整可捐血年齡下限。

 

食藥署指出,草案將預告60天,收集各界意見,若外界沒有太大異議,預告期滿後就會儘速啟動公告上路。(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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