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7年,馬丁路德曾寫了95條抗議當時教會錯誤的現象,其中非常重要的口號即「回到聖經來」。(維基百科)
1517年10月31日,是全世界改革宗教會都會紀念的「宗教改革紀念日」。當年的這一天,馬丁路德寫了95條抗議當時教會錯誤的現象,然後將之貼在「威登堡」(Wittenberg)的「諸聖教堂(All Saints' Church)的大門上,因而引發了基督教會歷史上最重要的新頁,所謂「新教」(又稱之「改革宗教會」)就此從原有的羅馬大公教會(即華人所稱的「天主教會」)分裂出來。
馬丁路德當時喊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口號—回到聖經來。原因當時教會是禁止信徒讀聖經的,因為信徒認真讀聖經,就會因為見解與神職人員所管理的教會之見解有差異,常因此帶來許多紛擾。再者,因為信徒不可以讀聖經,於是所有紛擾就都以教皇的見解為標準,因此教皇無形中就變成了絕對權威,所謂「教皇無謬論」,將之看成絕對不會犯錯的聖者。又因當時羅馬教廷正在推動蓋一間號稱全世界最具權威象徵的大教堂—聖彼得堂。而為了籌募建堂經費,竟然將原本已經在使用的「贖罪券」改為籌募經費來源的工具。再加上當時不少神職人員生活霏靡,不知檢點節制,因而無法見證福音的信息。因此,當馬丁路德喊出「回到聖經來」的口號時,很快就形成一股新的運動。這種運動也是當時他提出的三大訴求:
一是得救是倚靠上帝的恩典。絕不是和捐獻、買贖罪券的錢多寡有關。
二是教會的權威是聖經。這相對的就是否定了教皇決定一切。
三是傳福音引領人信耶穌,是每個信徒的責任。這表示宣傳福音的信息不是神職人員的特權,這就是所謂「萬民皆祭司」的觀點。
當馬丁路德把此信念公開佈告出來後,羅馬教廷就命令德國國王必須召開會議審判他,原本有意要將他判處「邪靈附身」的火刑燒死。剛好有一位薩克森貴族「腓特烈三世」(Friedrich III der Weise.1463.1.17~1525.5.5),他也被稱為是一個有智慧的侯爵。當德國在議會審問馬丁路德時,他已派部下埋伏在議會外,就在馬丁路德拒絕議會法庭審問而逕自走出議會法庭時,馬上就將他「逮捕」送到腓特烈三世的「瓦特堡」(Waterburg),馬丁路德就在那裡受到腓特烈三世安全的庇護。然後馬丁路德利用在那裡時間,將新約聖經從希臘文直接翻譯當時最普遍且通俗的德文。
真是所謂的「天時、地利」,早在1450年出生在史特勞斯堡的「古騰堡」(Johannes Gutenberg),就已經發明了全世界第一台活版印刷機,並開設印刷廠,不但這樣,他還在1455年2月23日試著印出全世界第一本教廷允許的古典拉丁文聖經,這本用活版印刷出來的聖經,也被讚譽為《古騰堡聖經》。
後來有人將馬丁路德翻譯的新約聖經拿給古騰堡印刷廠,希望該印刷廠會將之印刷出來,起先該工廠很猶豫,因為可能會使廠房帶來被焚燬和工人被判死刑惡運。後來該工廠答應了,開始大量印出馬丁路德所翻譯的新約聖經,許多信徒購買來讀,越多人閱讀,就越發現許多教會呈現出來的現象和聖經教導不相符,因而讀聖經加入改革運動行列的人越多,這也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所以會成功最主要的原因—信徒喜歡讀聖經。也從此聖經就不再說是「抄本」,而稱之為「版本」,用此來區隔改革之前後出版的聖經。
今天聖經版本越來越多,嶄新的翻譯本也陸續出版,華文新的翻譯版本也有很多種。就算最保守的台語漢字本聖經,也在2021年11月出版《現代台語譯本—漢羅版》,讓許多看不懂羅馬拼音的人,也能藉著漢字用台語聲調讀聖經。主要是內容用詞、語句都是現代台灣人通用的語音。
其實,基督徒都知道要讀聖經,但真正的問題除了是要讀聖經外,還有另一個非常關切的重點,就是怎樣解讀聖經,或是說比較妥當的解釋聖經,才是最重要的事。因為瞭解聖經不是單從字面去瞭解,還要注意聖經時代的社會文化、政治、經濟、軍事等等背景。舉一最簡單的例子:摩西法律說「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不但不能吃,更不能用來獻祭給上帝。但我們台灣人的生活文化認為豬是很好的肉品,整隻豬,除了糞尿、毛之外,其餘都吃得精光。摩西法律說「血」代表著生命,不可吃。因此,只要是動物的肉,宰殺時候都要先放血後才能烹調。但我們的飲食文化確認為「吃血補血」,因此豬、雞、鴨等的血,甚至是鱉的血都當作進補的美食。摩西法律也說兄弟若去世,他的妻子沒有生下孩子,當兄弟的就要娶她過門,只為了要替兄弟生孩子,聖經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路得記,都是引用這個法律條文寫出來的故事。但今天可以這樣嗎?也說長子可以多得一分遺產,但我們的法律已經改變這種規定。例如聖經時代允許奴隸制度,包括使徒保羅在內也不反對,他甚至禁止女人成為傳道者等等,這樣的看法已經無法被今天的世界所接受。今天的傳道者若還依據聖經字面記載就像「要生養眾多,遍滿大地」這樣傳講並教導,就會脫離經文所要詮釋出來的意義。
應該這樣瞭解:聖經所記載的,有很多是屬於以色列傳統文化、習俗規律,也包含了西亞(所謂中東)地帶的習俗規矩等都和今天的時代差距很大。因此,怎樣適當解釋聖經經文是傳道者很重要的功課之一。這也是為什麼馬丁路德會說每個人可依照自己的文化、生活環境,以及生命成長的體驗去明白、解釋聖經,因此,對聖經有不同的看法,都要學習尊重,不能動輒說不同觀點的人就是「異端」。
今天的傳道者若有認真地帶領信徒研讀聖經,就不會被一些自命是「先知」的人,什麼身上充滿著「摩西和以利亞的靈充滿」的人來到台灣亂騙,也不會跟著有人出來傳說「世界末日」到了,就嚇到趕緊逃離到外國去避難,不會!更不會假借基督的名把上帝拯救的信息當作商品叫賣(參考哥林多後書二:17)。有在研讀聖經的教會,信徒不會允許傳道者是「上帝的僕人,不可反對」,甚至讓傳道者塑造有如偶像般之尊崇的錯誤現象出現。正確評鑑一間教會,不要只看人多或少,要看該教會是否有在推動信徒研讀聖經,且傳道者有認真且真實的研究聖經、詮釋聖經,這點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課。有傳道者認真帶領信徒研讀聖經的教會,該教會很自然地就會改革,更新,信徒也知道要用嚴謹的信仰態度工作和過社會生活,這點才是今天基督教會紀念宗教改革的意義。
※作者為台灣長老教會退休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