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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區案涉索賄1300萬「被判13年」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喊冤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年11月01日 12:30:00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在佃西重劃區案向業者索賄1300萬元,一審遭判13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在佃西重劃區案向業者索賄1300萬元,一審遭判13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在佃西重劃區案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台南地檢署去年依貪汙罪嫌起訴郭信良等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經過1年多審理,台南地院今天(1日)判處郭13年、褫奪公權8年,高則判刑9年、教唆偽證罪判6月,2人不法所得各650萬元均沒收;廖堅志免刑。對此,郭信良發出聲明回應,他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一定會繼續上訴,捍衛自己清白。


高雄檢調於2022年5月偵辦1件詐欺案時,發現某工程公司金流有問題,繼而查出郭信良及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利用公職人員身份,向重劃業者索賄,甚至還將收賄的1300萬元,包裝成購地不成的和解費。

 

台南檢調偵查時,郭、高2人均否認其犯行,但檢方認為,郭、高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且2人利用議長、里長職務,向重劃業者索賄,甚至還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於去年9月5日將郭、高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褫奪公權,及法院審理期間繼續羈押。

 

台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郭信良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高進見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教唆犯偽證罪部分,處有期徒刑6月。


郭信良發出聲明表示,他絕對清白,此事絕對與自己無關,自己從未利用職務向任何人收取一毛錢;相關的證據也都有提出,甚至還有不在場證明,法院僅採信一人的單獨指述,且此人本身還有案件在調查中,他深感遺憾,一定會繼續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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