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陳啟昱逃跑遭通緝,監察院將調查台南地檢及台南地院有無失職情形。(合成畫面/陳愷巨攝、台鹽提供)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光電弊案,卻在開羈押庭時未到場,疑落跑遭通緝。監察院今天(7日)表示,此案地院、地檢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導致縱容犯罪,傷害司法正義,應予深切檢討,監察委員王美玉、葉大華已申請調查是否失職。
監察院今天表示,有關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台南地檢署在10月23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10月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裁定當庭釋放,經檢方抗告,高院在10月28日發回審理,台南地院11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陳啟昱未到庭,檢察官在11月4日發布通緝。
監察院指出,法院與地檢雙方,遭到外界質疑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有縱容犯罪,引發各界抨擊質疑,而院檢更淪為互推責任,傷害司法正義及公平性與信用性,應予深切檢討,對此,監察委員王美玉及葉大華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院表示,將針對檢方對被告涉犯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為何未向台南地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有無縱放等重大違失?羈押庭有無延遲開庭致被告趁隙逃亡?等3大問題,深入調查檢方和法院是否存在失職情形。(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