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認為要求她提供「國籍放棄證明」不合理,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回應,擔任公職人員須放棄他國國籍。(合成照片/取自李貞秀臉書)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5名李貞秀可能遞補為台灣第一個中配立委,但其重國籍身分引發爭議。陸委會指出,根據《國籍法》擔任公職人員不得保有他國國籍,但李貞秀認為要求她提供「國籍放棄證明」不合理,批評這是對陸配的歧視。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8日)重申,擔任公職人員須放棄他國國籍,不管這個國家是否被中華民國承認,「「沒有雙重國籍空間」。
李貞秀現於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擔任助理,由於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之後她可望遞補為立委,引發關注。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立法院備詢時說,根據《國籍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可持雙重國籍,並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是保障參政權,但實際任職則須符合《國籍法》的規範。
對此,李貞秀透過社群媒體表示,她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與身分證,並以台胞證往返兩岸。她強調自己與家人並無共產黨背景,對於被要求提供「國籍放棄證明」感到不合理,認為此舉缺乏邏輯基礎,呼籲民進黨若堅持要求她放棄中國國籍,應該先承認其國籍的合法性。她進一步抨擊此舉如麥卡錫主義般,是對新住民及陸配的歧視。
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表示,這一爭議在去年選舉時曾引發關注,並舉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的案例,她也是陸配身份,但順利遞補為議員且無違法問題。黃珊珊指出,若內政部或陸委會有新的見解,應考慮修法或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回歸《國籍法》管理。她批評現有法律解釋帶有意識形態,法律應回歸客觀性與一致性,不該隨意變通。
邱垂正今天下午受訪時重申,根據《國籍法》20條,擔任公職人員須放棄他國國籍,任何國家都一樣,
「不管這個國家是不是我們中華民國有承認的與否,都必須放棄當初原國籍,只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邱垂正說,「沒有雙重國籍空間,這是我們《國籍法》的規定」,公職人員與國家間有緊密的忠誠與信任關係,不允許公職人員同時兼任其他要職或對其他國家效忠;所以擔任公職人員必須放棄原國籍,也就是放棄非中華民國的國籍。
邱垂正也說,法律保障國民的參政權,李貞秀可在遇到國籍放棄困難時,向內政部尋求協助,請她尊重現行法規。他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依法行政」。(責任編輯: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