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秉鈞因涉貪助理費及違反政治獻金規定,各被判1年4月、4月徒刑,緩刑5年,高等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取自張秉鈞臉書)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父親張錦煌、母親陳瓊茹,日前被檢調查出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問金上千萬元,依法起訴後,張秉鈞被判1年4月徒刑,另涉犯政治獻金罪則判4個月徒刑,緩刑5年,他提上訴,高等法院日前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
基隆地檢署去年5月間接獲情資,民進黨基隆市中山區現任市議員張秉鈞,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調查,張秉鈞的父親張錦煌曾任第16、17、18屆的市議員,與妻子陳瓊茹找親友當人頭,詐領約956萬助理費。
張秉鈞後來當選市議員,延續父母張錦煌、陳瓊茹作法,從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14日,向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119萬2089元。另外,張秉鈞被搜索時,查出他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就收受100萬元政治獻金。
法院一審時,考量張秉鈞等人表達悔意、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因此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4罪判張錦煌各1年11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張秉鈞則判1年11個月,褫奪公權4年,另外政治獻金罪的判4個月,均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80萬元。張母陳瓊茹被依與公務員共同詐取財物等4罪各判處1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1年11月,緩刑5年。
張秉鈞及張錦煌上訴請求酌減緩刑所附向公庫支付金額,高等法院二審認為,一審關於張秉鈞等人的附條件緩刑宣告,尚屬允洽,雙方上訴無理由,日前維持原判,可上訴。(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