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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多慧環島遭跟拍怒提告 《壹蘋新聞網》發聲明:全程保持距離未有接觸

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年11月11日 16:30:00
壹蘋新聞網發出聲明,強調全程在遠處拍攝並未接觸李多慧。(壹蘋新聞網提供)

壹蘋新聞網發出聲明,強調全程在遠處拍攝並未接觸李多慧。(壹蘋新聞網提供)

中職味全龍啦啦隊女神李多慧近期展開機車環島,但在旅途將結束返回租屋處時,遭疑似狗仔綠衣女子跟拍,李多慧昨天(10日)落淚表示,已侵犯到她和團隊的隱私,已向警察報案提告。經紀公司強調,若跟拍女子是狗仔,也不會妥協自身權利,絕不會撤告。

 

不過遭指責跟拍的《壹蘋新聞網》稍早也發出聲明,證實在公共場合於遠處跟拍李多慧約1.5個小時,不過並未與對方有任何接觸,期間觀察到李多慧及同行友人多次涉違反交通規則,一路上被粉絲認出時李多慧則笑容可掬。《壹蘋新聞網》強調,全程均合法,網友對於公司同仁的不理性謾罵、攻擊行為,將採法律行動保障權益。

 

據了解,李多慧在環島結束之際,疑遭一輛白色轎車不斷跟拍,車上下來一名綠衣女子持續偷拍,讓李多慧及團隊整整1.5小時不敢回家,她也無奈在社群吐露心聲,「我努力的還不夠嗎?還想要打聽到哪些隱私的事情呢?」並直呼:「我真的好害怕,也好累!」

 

此外,李多慧昨天(10日)前往警局報案提告後,有媒體報導,該名跟拍女子疑似是某媒體的女狗仔。警方也將寄出通知書,請她到案說明,有律師指出,若涉案人單純是粉絲有「追求」意圖,則涉犯《跟騷法》,最重可判5年,但若是基於報導目的則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的跟追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多慧所屬經紀公司表示,若確認是狗仔,也不會因身份關而妥協自身權利,且絕對不會撤告。(責任編輯:許雅慧、鄭宏斌、呂品逸)

 

 

《壹蘋新聞網》4點聲明回應如下:

 

1. 本公司記者係11月9日於李多慧女士出席台北活動後,因李多慧女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近期又進行騎車環島行程,本公司記者遂以遠距離方式觀察其行車狀況,期間僅約一小時半,並未如李女士所言,跟拍多日,觀察期間均於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於法規。

 

2. 本公司記者於李女士駕駛機車期間,目睹李女士及其同行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之行為,李多慧女士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因此李女士行車是否違規,攸關企業形象,係屬可受公評之事。

 

3. 李女士所騎乘其代言之機車外觀特徵明顯,於觀察期間李女士全程笑容可掬,一路上不時有粉絲認出,本公司記者於觀察過程均與李女士保持一定距離,並未與李女士有任何接觸,亦未做出任何令李女士畏懼之行為。

 

4. 本公司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並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就網友對於本公司同仁不理性之謾罵、攻擊行為,本公司將採取可行之法律途徑以保障同仁之權利。

 

出稿時間:15:20

更新時間: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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