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詹侑儒涉嫌在1月間對3名來台旅遊韓國女學生下安眠藥及毒品,再性侵其中1女,士林地院28日宣判,他11年徒刑,可上訴。(翻攝自東森新聞台)
計程車司機詹侑儒1月間涉嫌性侵來台遊玩的韓國女學生,士林地檢署2月14日偵結,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求刑15年,詹男事後坦承下藥,但強調只有撫摸沒有性侵;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無法證明司機確實有性侵之實,僅認定他下藥猥褻,28日判他11年徒刑,可上訴。
詹侑儒平日以搭載韓籍旅客遊台為業,根據承辦檢察官許恭仁在起訴書中指出,詹男身為計程車司機,負有照料乘客的責任,竟利用3女對他的信任,且人地不熟機會,對3人下藥性侵,造成3人重大心理創傷;且此事件影響我國治安及觀光形象大,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以欺瞞方式使他人施用毒品罪,向法院具體求刑15年。
據了解,開庭時詹男自認有錯,不斷強調他深感悔意,也曾當庭表示希望賠償遭猥褻的韓女30萬元台幣、其他2名韓女各10萬元台幣和解金,希望能換取對方原諒。另外又親筆以中英文書寫道歉信函,希望能向遭猥褻的韓女表達歉意,但該韓女透過電子郵件回應:「我不想要再看到跟這個人有關的東西。」拒絕接受。3韓女均拒絕和解,強調詹男惡性重大,應該要接受重判懲罰。
經過近半年的審理,北院28日上午宣判,並依欺瞞施用三級毒品、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7年4月、4年6月,應執行11年,可上訴。(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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