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將於12月1日卸任。(王侑聖攝)
在藍白聯手之下,立法院院會今天(15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要求上會期通過的「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行政院須於今年12月1日施行,也就是說,代理主委翁柏宗將
於12月1日卸任。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4條修正案,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規定NCC委員任期改為僅能連任1次,不得再任。不過,新法公布後,行政院以該法第16條規定「走巧門」,以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為由,讓原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暫代主委一職,代理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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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堵法條巧門,藍白聯手提案,於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再增列第二項,「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審查,最終藍白聯手以55比48票,通過表決,三讀修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