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法官如有繫屬中之案件,與目前案件繫屬於憲法法庭之訴代,可依職權聲請暫時處分,防止案件無限期暫停,嚴重損害當事人權益,並影響司法之功能。(攝影:張哲偉)
隨著協商冷卻期即將期滿,立法院內藍白兩黨隨時可能將《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排入議程並強行通過。根據近日國民黨委員發言,國民黨團曾討論計劃在二、三讀通過後自提復議並反對,藉此阻止民進黨團提出復議的可能,以達成毫無懸念地迅速通過修法,並立刻請求總統公布。更有甚者,可能於三讀當日提出修正動議,將第95條草案文字再行修改,指定公告日期為總統十日公告期滿當日,以求新舊法無縫銜接,剝奪各憲法機關聲請憲法訴訟的時間與空間。
憲法訴訟法之修正,影響的是廣大民眾透過憲法法庭尋求基本權救濟之機會。根據司法院統計,自《憲法訴訟法》施行以來,由憲法機關及立法委員提出的案件僅有9件,其餘皆由人民或個案訴訟中法官所聲請。換言之,99%的案件均直接涉及人民的基本權保障。然藍白兩黨在憲法法庭僅剩8位大法官的情況下,一方面不履行忠誠義務延宕大法官人事案之排審,另一方面卻企圖修法將憲法法庭的最低評議門檻設為10位大法官(即大法官總數的三分之二),此舉將使目前繫屬於憲法法庭的上千件案件,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新法要求的定足數而無法繼續審理,並可能影響新案之聲請。
在國際上,韓國憲法法院近期面臨類似情境。韓國憲法法院由9位法官組成,其中3位法官任期於本月初屆滿,而國會遲遲未能通過新人事案,導致繫屬中案件因人數不足法定門檻而停擺。因國會彈劾而停職的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長李真淑,為保障自身權利,聲請假處分,主張凍結法定人數門檻。韓國憲法法院最終裁定,無論法官現有人數如何,皆可繼續審理案件,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不受影響,此可作為我國之借鏡。
為保障人民受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避免人民受到國家基本權侵害時,無法透過憲法法庭獲得救濟,或因憲法法庭停擺而使權利獲救濟之機會遙遙無期,我們建議目前案件繫屬於憲法法庭之訴代,一旦立法院三讀通過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之惡法,可本於《律師倫理規範》第27條第2項「律師應依據法令及正當程序,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之精神,為目前繫屬中案件聲請暫時處分,主張凍結新法適用,確保憲法法庭得以依現行法繼續審理,讓當事人能即時獲得憲法保障的救濟,避免正義遙遙無期。此外,各級法院法官如有繫屬中之案件,亦可依職權聲請暫時處分,防止案件無限期暫停,嚴重損害當事人權益,並影響司法之功能。
同時,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4條之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應該特別留意立法院是否透過修正動議指定施行日期,我們也提醒有關憲法機關,需時時掌握此惡法修正狀況,並對應安排公布時間,否則若立法院指定施行日時,恐讓憲法法庭失去依舊法審理暫時處分聲請的機會,或需透過進一步法解釋才能解決,徒增紛擾。
因無法預期立法院於何時將迅速通過修法,為避免緩不濟急,筆者二人願率先拋磚引玉,預先草擬一份聲請凍結《憲法訴訟法》新修門檻規定的《聲請暫時處分狀》底稿,供有案件繫屬於憲法法庭者可以快速修改使用,若願共同響應,可至此連結或掃描QR code下載,並於法律三讀通過後立即提出。作為憲法訴訟聲請人的當事人,也可主動向承辦律師詢問,請求律師聲請暫時處分。期盼我們能在憲法秩序下,不放棄任何合法手段與機會,共同守護正義,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存續。
※兩位作者均為現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