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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北市114年度中央挹注財源六都列第5 蔣萬安表態「不需要」3%首都加給

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年11月19日 21:30:00
蔣萬安表態,不需要首都加給。(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蔣萬安表態,不需要首都加給。(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針對立法院送出委員會國民黨版本《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草案,有分配台北市3%規定,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19日)與北市5立委共進便當會時,就《財劃法》修正案交換意見。蔣萬安明確表態,在公平合理分配,以及考慮地方政府財政貢獻度跟財政努力下,不需要首都加給。

 

蔣萬安指出,《財劃法》自訂立以來已有25年未修正,目前的分配機制,不僅未能反映地方的財政需求,還使地方政府在推行公共建設與政策上面臨嚴重資源不足的困境。他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是,重新檢討分配原則,透過擴大中央對地方財源的釋出規模,打造更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

 

蔣萬安進一步指出,地方財政核心問題在資源分配結構,應優先擴大中央釋出財源,從根本上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

 

立委賴士葆說明,目前《財劃法》使中央高度集中財政資源,導致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比例,從25年前的60%對40%惡化為如今的75%對25%,地方政府的運作空間受到極大限制。他認為,國民黨版本修正案希望將比例恢復至60%對40%,這將為地方政府增加約5700億元的財源。同時,他肯定北市府在推動修法過程中的努力,表示全力支持未來市府提出的相關修正動議。

 

此外,北市財政局也補充說明,該條款非台北市提出,因國民黨版修法草案著重在人口單一指標占67%權重,並未納入地方財政貢獻度及財政努力度指標,導致其他縣市統籌分配稅款都增加,僅有台北市減少的情況,故加上首都條款來填補臺北市的損失,如分配權重能更公平合理的調整成地方財政努力與貢獻相關指標,台北市與各縣市可用相同公式與指標來計算分配,例如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才能有助鼓勵地方積極創造財政收入開源動力,會更為公平合理,且不易遭外界誤解。

 

北市財政局強調,《財劃法》修法不能單看統籌分配稅款,中央對地方挹注財源還包括補助收入,應該將統籌分配稅款加補助收入一起看。

 

以112年度中央挹注地方財源整體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分析,台北市獲配統籌分配稅款650億元,雖較其他5都高,惟補助收入僅223億元,卻是6都中最低,合計873億元,6都中排名第3;113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更降至842億元,6都中排名第4;114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為861億元,6都中排名更「降至第5」,所以,北市獲配整體財源在6都中排名在後,並非如外界所說北市獲配中央挹注財源最多。

 

六都獲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表。114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為861億元,6都中排名更降至第5,北市獲配整體財源在6都中排名在後。(台北市政府提供)

 

財政局表示,《財劃法》已逾25年未修正,期間歷經地方改制,直轄市從2都增加為6都,地方事權增加,經費需求也隨同增加,惟中央統籌分配稅的來源,依舊是所得稅10%、貨物稅10%、營業稅40%,現行財源已無法滿足地方發展需要,為根本解決地方財政問題,《財劃法》修正應該把餅做大,擴大釋出給地方財源之規模,以減輕地方財政壓力、提升財政自主能力。(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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