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官員有不接受國會違法調查權利

陳俊秀 2024年11月25日 07:00:00
國民黨日前在程序委員會提案成立院會級的「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資料照片/攝影:張哲偉)

國民黨日前在程序委員會提案成立院會級的「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資料照片/攝影:張哲偉)

19 日,立院院會針對「追加預算」質詢時,首位上場的傅崐萁委員,先是點名郭智輝部長上任後促進台灣與熊本合作,實是「以公謀私」,再提部長在上任股票轉讓到高毅投資公司為「規避申報」。同日國民黨即以此名義,在程序委員會提案成立院會級的「郭智輝調查委員會」,並排入 22 日院會討論。

 

事實上,政務官皆需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名下財產,郭智輝部長依法申報,而傅崐萁指控規避申報的「高毅投資公司」,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昨日表示早已收到申報資料。

 

根據憲法判決字第 9 號,「調查委員會」調查範圍明定需與立法院憲法職權之行使有重大關聯,在符合該項要件的情況下,才得已成立相應的「調查委員會」,而成立後針對不符合規範的任何要求,當事人亦有拒絕的權利。目前,政務人員的財產依法是向監察院申報,該職權非屬立院所有,立院無成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律基礎。

 

藍白不斷聯手,透過立院多數來杯葛政府施政,包含重要人事案、預算案,並修法創造有利自身的政治環境,如《財劃法》、《選舉罷免法》修法都有利藍白避免民意反撲,並藉此取得更多的資源備戰選舉。

 

本次成立針對特定官員的「調查委員會」,實已是政治追殺。輕則透過不斷排報告、讓當事人接受立委輪番質詢,無法順利推行政務,重則檢視個人財產部分,並放大有「觀感」不加之處、打成貪官污吏,對特定人進行人格抹殺。

 

而週五除了排審「郭智輝調查委員會」以外,成立「再生能源弊案調查委員會」、「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亦在當日議程之列,而同一日也排審《選罷法》,等同用揭弊之名來護航自身爭議法案。

 

郭智輝擔任部長之前,早已是國內知名的企業家,任誰都可以理解其資產雄厚,且倍於一般官員。然而,國民黨透過對其身家財產的調查,甚至要求崇越集團交出各項持股資料,不僅逾越憲法規範的範圍,未來將使許多企業界人才不願意為政府服務。

 

據此,個人認為,官員應受合理的監督,但不該忍受在野黨的「非法調查」,民進黨也應表態會當內閣官員的後盾,而官員也無需配合「不正當」的索資。藍白不斷透過制度來破壞制度,長期將對台灣民主制度將造成深層的危害,也進入政治追殺的惡向循環。

 

※作者為台大政治所碩士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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