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美聯社)
越南女首富、68歲的房地產大亨張美蘭(Truong My Lan)因從西貢商業銀行挪用至少123億美元,4月被判處死刑,目前正在上訴。檢察官要求張美蘭償還約110億美元,否則她恐面臨注射死刑的命運。
彭博新聞報導,張美蘭(Saigon Commercial Bank)涉嫌證券詐騙、行賄、挪用公司資產等多項罪名,在4月的審判中,她因「挪用公司資產」被判處死刑。張美蘭的律師姜紅成(Giang Hong Thanh)透露,檢察官在胡志明市的聽證會上表示,除非她能償還大量挪用資產,否則不會考慮從輕量刑。
張美蘭的律師團隊正努力為她尋求國際協助,目前已有1批海外投資者同意向她提供4億美元貸款,相關文件正在準備中。根據越南法律,如果被告能償還挪用資產的75%,法院可考慮減輕刑罰。張美蘭團隊相信,她能達到這項償還要求,從而避免死刑。
本月稍早,當張美蘭在法庭上得知檢察官建議維持死刑時,她顯得非常震驚,聲音顫抖。張美蘭表示,聽到這項決定,她的心理壓力很大。雖然法官要求她冷靜下來並允許她坐下繼續辯護,她卻拒絕了。
原定於11月25日結束的上訴審,因張美蘭償還部分資金的努力而被延長。法庭目前已休庭,預計將於下周作出裁決。張美蘭律師表示:「我們非常希望法院能給她1條生路,讓她有機會償還所有債務。」另外,聽證會還有47名其他被告正在對其刑期提出上訴。
10月的另1場審判中,張美蘭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包括非法跨境轉移約45億美元、洗錢約175億美元,還有通過發行債券侵占投資者約12億美元。
多年來,越南政府持續反貪腐打擊行動「熾熱熔爐」(blazing furnace),作為萬盛發控股集團董事長的張美蘭一直是頭號目標之一。這項執法行動由已故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Nguyen Phu Trong)發起,繼任的蘇林(To Lam)表示將「堅決」推進反貪腐行動,目前已有大量高官及企業高層被拘留。
最新1起是越南國會前議長王廷惠(Vuong Dinh Hue)因違反反貪腐規定,在21日受到官方警告,這是越南四大領導職位之一首次受到這類公開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