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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使館是諜報機構? 中國記者因與外交官用餐遭判刑7年

洪毅 2024年11月29日 19:20:00
長期在中國官媒工作的董郁玉因間諜罪被判7年徒刑。(資料照片/美聯社)

長期在中國官媒工作的董郁玉因間諜罪被判7年徒刑。(資料照片/美聯社)

中國法院今天(29日)以間諜罪判處在官媒《光明日報》任職30多年的記者董郁玉7年徒刑,凸顯習近平掌權下的中國,對任何一絲一毫的異議都不容許,以及對「國家安全」近乎草木皆兵的執著。

 

綜合路透《華爾街日報》報導,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判決董郁玉7年徒刑後,家人發布聲明指出,這項顯然不公正的判決關乎的不只是董郁玉及其家人,也關乎所有有自由思想的中國記者,更關乎所有希望與外國朋友交往的中國人民,是「向全世界宣告中國司法體系已然破產」。

 

 

根據家人說法,董郁玉是在2022年2月與日本外交官在北京共進午餐時被捕的,這個行為在法庭上被視為是「面見被指定為諜報機構的代理人」,也就是說,對北京當局而言,如日本等大使館都是諜報機構,此外,董郁玉還因獲得哈佛大學尼曼新聞基金會(Nieman Foundation for Journalism)獎學金而被調查,懷疑實為提供情報的報酬,凸顯現在連與外國交流,拿獎學金都有風險,種種情事,似乎都在製造寒蟬效應。

 

《光明日報》是中國共產黨的機關報,地位僅次於《人民日報》,董郁玉1987年25歲時進入《光明日報》,曾擔任評論部副主編等職務,時常發表評論文章,立場偏向溫和改革派,例如發表文章擁戴法治、憲政、民主,批評中共過於淡化文化大革命的災難等,但很少直接抨擊習近平;此外,董郁玉多年來一直熱衷於與外國學者、媒體人、外交官交往,家人在聲明中還強調,他總是在公眾場所見面以示光明正大,包括2022年2月被捕時的那間餐廳。

 

《紐約時報》報導指出,中國的言論自由及對外交往,遭到習近平的嚴厲打壓。(資料照片/美聯社)

 

《紐約時報》報導指出,董郁玉過去發表的文章其實在中國知識界十分普遍,與外國各界交往不但是北京當局接受的事情,甚至鼓勵相關活動,但是習近平2012年掌權後,幾乎所有異議的聲音都被消除掉,同時也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向民眾灌輸要對外國影響保持警惕的觀念。

 

董郁玉被捕後,去年1群由多國學者、媒體人及外交官簽字,呼籲北京當局撤銷對董郁玉的指控的連署書上說,他充滿探索精神,看事情公正客觀,是「優秀的中國大使」,「如果中國和全世界要建立有成效、坦承、穩定的關係,那與像董郁玉這樣的人交往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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